第一种情形,一种商品比如小麦,能够与金子交换,有一个麦金比;能够与鞋油交换,有一个麦鞋油比,等等等等。这个说法很废。
第二种情形就很关键了。一种商品同另一种商品交换,比如麦子和铁,交换价值也不止一种,“有许多交换价值”,也就是有许多交换比例,许多价格。
论证等价交换的劳动价值论者怎么干的?用前一种“许多交换价值”偷换后一种“许多交换价值”,仿佛每一对商品的交换比例就只有一个,然后用这个比例来论证等价。然后再用等价原则解释交换价值,搞循环论证。当遇到交换价值不同的地方,再用波动论搪塞。你要信了他们,你就掉进诡辩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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