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就是归属,就是拥有,就是所有。
所以,谈论这个问题,必须设立所有制前提。
在私有制下,谁创造归谁所有,根本不能成立。因为生产的两类要素——劳动和资本,分属不同的所有者,要想得到产品,双方只有合作,谁也离不开谁。产品分配必须两方协商。如果把结果解释为归于一方,就不是私有制了,就不是合作,就不是契约精神。
而在公有制下,谁创造归于谁成立。例如家庭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给自足,资本和劳动两种要素同属一个所有者,产品理所当然是谁创造归于谁。
马克思因为明白这一点,所以,不论怎么多此一举绕来绕去,最终都落脚在“消灭私有制”上。
剩余价值的归属,在劳资合约签立之时就已经确立。
而合约的合理合法性,是由私有制度确立的。
马克思先玩弄词语,把利润改成剩余价值,使其具有“待分配”的色彩,否定已经确立了的归属约定,然后再讨论它的归属。否则归属问题就无从谈起。
剩余一说,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自言自语,所有产品都已经在劳资合约当中分割完毕,哪来的剩余?
但马克思心中明白,利润的归属权是建立在私有制之上的。所以马克思的理论始终不改最终的指向——消灭私有制!
不了解马克思的政治立场和意图,把资本论当作经济学来解读,永远都读不出个所以然来。在政治正确的原则之下,其它东西就不用再纠结了。
写副对联。上联:说你对你就对不对也对;下联,说你错你就错没错也错。横批:政治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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