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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创造就归谁?初中尖子生请进。。。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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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22 12:33:03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1-22 11:46
证据就是马克思把利润称为剩余价值!
如果承认产品已经分配完毕,何来剩余?
“剩余”是工人劳动创造的两部分价值中相对于归属于工人的那部分而言的,并且,正是对这部分价值在资本主义所有制下归资本家所有的确认,所以才把它们叫做“剩余”。何来“否认由私有制度已经确立了的归属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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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床花影抱书眠 发表于 2017-11-22 12:33:26
我手里有一本蒲鲁东写的《什么是所有权?》(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孙署冰译)。
蒲鲁东的马克思同时代的人,是法国小资产阶级思想家、无ZF主义者。这本书的全名叫《什么是所有权或对权利或政治的原理的研究》。在这本书里,蒲鲁东主张:劳动是所有权的动因。工人对自己的劳动产品有天然的所有权,地主和资本家以地租、利息等形式扣留了劳动者的一部分产品,就是侵犯了他们的这种权利,就是一种盗窃行为。据此,蒲鲁东在这本书里借用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布里索的一句话对所有权下了一个定义:“所有权就是盗窃!”。
马克思曾经在写给施维泽的信里称赞过蒲鲁东的这部书,认为他的“第一部著作《什么是所有权?》无疑是他最好的著作。这部著作若不是由于内容的新颖,至少是由于新鲜大胆地讲述旧东西的风格而起了划时代的作用”。但是,马克思也指出了,“在政治经济学的严格科学历史中”,这部书“未必值得一提”。因为蒲鲁东在这部书里,对于资产阶级所有制的问题只是从一般权利观点来考察,而不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把财产关系“就其现实形态即作为生产关系总和”来进行分析的,这样就不可能揭露资产阶级所有制的真正性质。

我为什么要提这些呢?因为楼主在里所提到的三段论(实际上是那位石开石的“逻辑”)与当年蒲鲁东的论述方法如出一辙。“剩余价值既然是工人创造的,就该归工人所有”,其实,如果真归了工人所有,那就不叫“剩余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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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11-22 12:40:20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22 12:33
“剩余”是工人劳动创造的两部分价值中相对于归属于工人的那部分而言的,并且,正是对这部分价值在资本主 ...
剩余,可以说是被工人拿走了应得工资之后剩给资本家的东西。
现实企业当中,给工人发放工资以后,剩余的不足以支付原材料和机器费用,构成亏损,也就是一个负的剩余。
凭什么说剩余为负值就归资本家,是正值了就归于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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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2 12:42:24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1-22 12:40
剩余,可以说是被工人拿走了应得工资之后剩给资本家的东西。
现实企业当中,给工人发放工资以后,剩余的 ...
你这个太小儿科。

1,其实你构成了偷换命题。

2,即便如你所说,那么亏损的资本剥削,这一事实存在,不能否定资本剥削的存在。

165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11-22 12:45:32 来自手机
老板放下供应商的催款电话就跑到了财务部。
“昨天的货款呢?”
财务经理回答,“先发了工人工资,又付了几家的材料费,没有了”。
“一点没剩?”
“没了!账在这里,您看吧。”
“唉!今年又他妈白干了!真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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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22 12:47:34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1-22 12:40
剩余,可以说是被工人拿走了应得工资之后剩给资本家的东西。
现实企业当中,给工人发放工资以后,剩余的 ...
请回到我的问题上来。马克思哪里有“否定由私有制度已经确立了的归属约定”?拿不出证据,那你的这种说法就不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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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11-22 12:48:06 来自手机
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2 12:42
你这个太小儿科。

1,其实你构成了偷换命题。
上联:你说剥削就剥削,没有也有。
下联:你说分享就分享,何不分享?
横批: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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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2 12:52:02
半床花影抱书眠 发表于 2017-11-22 12:33
我手里有一本蒲鲁东写的《什么是所有权?》(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孙署冰译)。
蒲鲁东的马克思同时代的人 ...
在这本书里,蒲鲁东主张:劳动是所有权的动因。工人对自己的劳动产品有天然的所有权,
1,马克思的理论,在这里,是大智若愚,直接针对生产劳动,针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也符合人类的直观,社会的常识。
大白话来说,就是:
劳动是劳动者干的,产品是劳动者干的,劳动者是干家。虽然,产品的所有权的权者,那当然是也确实是老板。





2,马克思的理论,在这里,并不涉及所有权关系,不涉及人与人的关系。
而是说:劳动者的劳动与劳动的劳动者同一,人类劳动的行为过程与人类产品的形成过程同一。



3,所谓天然的所有权,劳动者对自身劳动的天然所有权,这个值得探索,不能完全彻底忽略。

不过,常规来看,绝大多数的时候场合来看,这是不对的思路,也是不好的思路,其难度也很大,其也容易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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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11-22 12:54:11 来自手机
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2 12:52
1,马克思的理论,在这里,是大智若愚,直接针对生产劳动,针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也符合人类的直观, ...
马克思的确大智若愚,他大智地看到了贫富分化,若愚地看不到资本家的劳动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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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2 13:01:30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1-22 12:54
马克思的确大智若愚,他大智地看到了贫富分化,若愚地看不到资本家的劳动存在。
你若愚地看不到,资本家在搞劳动的时候,是劳动者,生孩子的时候是妈妈,搞学术的时候是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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