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赫赫铭儿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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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重新认识第三产业(系列论文)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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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铭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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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1-9 09:34:29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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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识第三产业(系列论文)



提要:在政治经济学内在的三大系统——机械经济系统、土地经济系统、和“第三产业”系统——中,对于第三产业的研究基本上是一个空白;因此我们现在要努力来填补它。
由于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并且内容相对独立,所以我们必须从头说起。

目录


系列之一:现代第三产业和古代奴隶经济

2# 赫赫铭儿0


系列之二:奴隶经济的生活来源——原始经济

3# 赫赫铭儿0


系列之三:关于资源租金

6# 赫赫铭儿0


系列之四:奴隶经济在土地社会中的生活来源

7# 赫赫铭儿0


系列之五:奴隶经济在现代社会中的生活来源

8# 赫赫铭儿0


系列之六:如何分解商品的成本?

9# 赫赫铭儿0


系列之七:广义商品经济

10# 赫赫铭儿0


系列之八:国家财政的三大来源及三大支出

11# 赫赫铭儿0


系列之九:关于总过程的思考

12# 赫赫铭儿0


系列之十:征服奴隶的战争在哪里?

13# 赫赫铭儿0


参考一:关于三大价值原理的推理

1# 赫赫铭儿0


参考二:自然资源产品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1# 赫赫铭儿0



篇首语


    如果有人以为古代奴隶经济与现代社会已经没有多大的关系;那我们就要用马克思的一句引言来回答他:“这里所说的,正是关于阁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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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第三产业 系列论文 政治经济学 赫赫铭儿 现代社会 经济学 机械 论文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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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1-9 09:35:36
第一篇:现代第三产业与古代奴隶经济
其实,只要我们能够消除某些偏见,比较客观地将奴隶经济本身的含义,与在奴隶经济最初的历史进程中不可避免要出现的,诸如皮鞭和锁链、苦役和酷刑、专横和屈辱、贩卖奴隶和草菅人命……等等,这许许多多很不人道的现象形态区别开来;并将它和一种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动即──劳役经济,必然地联系在一起。那我们就会很容易地观察到:这个实际上乃是作为人类文明起点的奴隶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随着现代文明社会已经逐步地成长壮大起来,而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随着现代文明社会已经逐步地成长壮大起来,而更加兴旺发达。
例如:搬运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帮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背负愈来愈多的猎物果实,愈来愈多的用具器材、愈来愈多的木材、石料……等等。
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脚夫、挑夫、马夫、车夫、船夫……,发展成为包括了陆海空各种现代化交通运输工具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交通运输业。
例如,建筑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帮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堆砌土石窑洞,搭建草木棚厦,挖掘排水沟渠,开辟山间栈道,以及修筑防御工事……等等。
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建筑业和劳动产品的关系与运输业相似),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小工、壮工、把头、包工头……,发展成为包括了陆海空各种现代化公共设施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建筑业。
例如:仆役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帮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烧水做饭、牵马抬轿、看家护院、随行服伺、以及嘘寒问暖……等等。
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伙夫、马弁、管家、侍童、婢女……,发展成为包括了餐厅服务、宾馆服务、计程车司机、导游、翻译、以至空中小姐等等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旅游业。
例如:差役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帮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打探道路、传递消息、加强保卫、执行命令、以及参与策划和管理……等等。
  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探子、驿站、保镖、听差、特使、谋士、大臣……,发展成为包括了情报机构、通讯机构、法律机构、外交机构、以及所有各级行政官吏等等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行政管理业。
例如:商业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帮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相互之间交换各种飞禽走兽、鱼虾蟹贝、山果野菜、以及各种药材香料、金银珠宝……等等。
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货郎、马帮、集市、商贾、货栈、钱庄……,发展成为包括了银行、保险公司、百货大楼、超级市场、以及国际贸易等等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金融贸易业。
  例如:娱乐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帮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丰富生活、开阔眼界、强身健体、鼓舞士气……等等。
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歌伎、舞伎、乐伎、画伎、或者角斗士、斗牛士……,发展成为包括了歌星、舞星、影星、画家、作家、音乐家、或者拳击、剑术、田径、游泳、球类、以及车船大赛等等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艺术界,和现代体育界。
例如:占卜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帮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观测天象、计算节气、判断凶吉、权衡利弊、化解疑难、传承知识,以及治病救人……等等。
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跟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图腾、八卦、巫师、道家、儒家、以及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发展成为包括了天文、地理、数学、物理、化学、医药卫生,以及哲学、历史、政治、伦理、教育等等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科学界、和现代教育界。
……如此等等。
不过,既然奴隶经济在本质上乃是一种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那它自古至今用来维持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生活资料,又是从哪里得来呢?

藤椅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1-9 09:36:50
第二篇:奴隶经济的生活来源——原始经济
  1 资源租金Ⅰ的形成
人类最初也象狩猎专家老虎和狮子,捕捞专家海豚和水獭,采集专家猴子和松鼠等等一样;只须以一种散兵游勇的形式,去从事诸如狩猎、捕捞、和采集这样的原始经济的消费资料生产方式,就足以维持自己生存和发展。
只是因为在原始部落不断成长壮大起来的过程中:
一方面,逐步增多起来的人口,终于会促使他们要将自己的狩猎业、捕捞业、和采集业,从最初的“散兵游勇”──这种只能够获取到少量自然产品的比较低级的阶段,发展到后来的“集中围猎”——这种将能够获取到大量自然产品的比较高级的阶段。
另一方面,有增无减的各种劳务负担,诸如储运食物,清除路障,修筑洞穴,开挖水道,鞣制皮革,打磨石器,削制弓箭,编织渔网,烧水做饭,养儿育女,搭建棚厦,看家护院,以及抵御天灾人祸,和救死扶伤……等等;又已经愈来愈严重地制约了狩猎业、捕捞业、和采集业的这种进一步的发展。
所以人类才开始通过各种形式的战争,其中包括从最初的威胁利诱,比武格斗,追捕绑架,皮鞭锁链……,一直到后来的有组织的集中作战和联合作战;去征服愈来愈多的奴隶(本质上也就是要迫使他们去服从各种社会分工)。
直至在这个只有自己特定的消费资料生产方式,却没有自己特定生产资料生产方式的原始经济的基础上;又形成了一个只有自己特定的生产资料生产方式,却没有自己特定消费资料生产方式的奴隶经济。并且它们一拍即合,共同组成了一个既有自己特定的消费资料生产方式──狩猎业、捕猎业、和采集业,又有自己特定生产资料生产方式——战争的,最初的文明社会。
在这个原来是由原始经济的消费资料生产方式,和奴隶经济的生产资料生产方式,这两个方面共同来组成的最初的文明社会──奴隶社会里。由于奴隶主们既要不断地通过各种形式的战争,去征服愈来愈多的奴隶;又要不断地通过已进入集中围猎阶段的狩猎、捕捞、和采集,来供养这愈来愈多的奴隶(谁说“供给制”竟是战时共产主义呢?);所以他们势必要认真加以解决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在以集中围猎的形式所捕获到的全部捕猎产品中,分配给每个已经是从事劳役经济的奴隶多少数量的捕猎产品,才是比较公平合理的呢?
倘若有人以为在奴隶社会里,奴隶主们在对于奴隶们的消费资料的分配上,是可以随心所欲,蛮横无理的话;那可就是大错而特错了。因为在这样一种乃是由奴隶经济和原始经济,这两个部分来组成的社会结构里:
只要分配给每个已经是从事劳役经济的奴隶的,捕猎产品的一定量(假定每年是4只黄羊),普遍地低于他们各自在大自然中,以一种散兵游勇的形式所能够捕获到的一定量(假定每年是8只黄羊)。那我们就可以将心比心地认定,即使这里是动用了皮鞭和锁链来加以约束,那也将难以有效地阻止大批情愿做“野兽”,也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纷纷逃亡到相比之下已经是更加美好的大自然中去;并且一直要持续到前者的一定量,不得不普遍地提高到能够与后者的一定量,大体均衡的时候为止。
而只要分配给每个已经是从事劳役经济的奴隶的,捕猎产品的一定量(假定每年是12只黄羊),又普遍地高于他们各自在大自然中,以一种散兵游勇的形式所能够捕获到的一定量(假定每年是8只黄羊)。那我们又可以将心比心地认定,即使这里是动用了皮鞭和锁链来加以驱赶,那也将难以有效地阻止大批情愿做“奴隶”,也不愿做“野兽”的人们,纷纷加入到相比之下已经是更加美好的奴隶经济中来;并且也一直要持续到前者的一定量,不得不普遍地降低到能够与后者的一定量,大体均衡的时候为止。
于是我们应该可以确认:
在这个已经是进入奴隶社会(它的出现远比人们通常想象的要早得多!)的社会阶段中,不仅用来维持奴隶经济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生活资料,仍然是来源于原始经济的狩猎业、捕捞业、和采集业。而且当着这种狩猎业、捕捞业、和采集业,已经是从一种散兵游勇式的低级阶段,发展到一种集中围猎式的高级阶段的时候;在它所捕获到的全部捕猎产品中:
分配给奴隶们的那一部分——基准收益,应该是以前一种捕猎形式所能够达到的水平为限。
而分配给奴隶主们的那一部分──资源租金Ⅰ,则应该是以后一种捕猎形式所能够造成的差额为限。

板凳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1-9 09:37:27
2 资源租金Ⅱ的形成
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因为,随着早已陆续进入奴隶经济阶段的各个原始部落,势必还要向周围广大地区不断地扩展;各个不同地区之间在自然资源丰富程度上的差别,终于开始比较明显地暴露出来。以中国古代传说中炎帝、黄帝、和蚩尤的故事为例,我们不妨假定:
由于炎帝部落所在地区的各种猎物最为丰富;所以与其它地区相比较,同样的捕猎形式和规模,可以捕获到最多的猎物。从而按照上述的分配原则,这里的每个奴隶,平均每年可以分配到例如8只黄羊;而这里的每个奴隶主,平均每年可以分配到例如80只黄羊。
由于黄帝部落所在地区的各种猎物较为丰富;所以与其它地区相比较,同样的捕猎形式和规模,可以捕获到较多的猎物。从而按照上述的分配原则,这里的每个奴隶,平均每年可以分配到例如6只黄羊;而这里的每个奴隶主,平均每年可以分配到例如60只黄羊。
由于蚩尤部落所在地区的各种猎物较为贫乏(或者竟是因为遭遇到洪水的侵害?);所以与其它地区相比较,同样的捕猎形式和规模,只能捕获到较少的猎物。进而按照上述的分配原则,这里的每个奴隶,平均每年只能够分配到例如4只黄羊;而这里的每个奴隶主,平均每年只能够分配到例如40只黄羊。
想必正是在这样一种差别的强有力的推动下(否则又是为了什么呢?),才终于会在炎帝、黄帝、和蚩尤之间,爆发了一场震憾千古的大规模的争夺战。在这场大规模的争夺战中,早已妒火中烧的蚩尤部落勇猛进攻,处在存亡关头的炎帝部落拼死抵抗;而暂时侧身一旁的黄帝部落,则面临着一个艰难的历史性选择:
倘若他们要联合蚩尤打败炎帝,结果将会是在黄帝部落和蚩尤部落之间,再爆发一场对于最优地区的争夺战。而倘若他们要联合炎帝打败蚩尤,结果又将会是在黄帝部落和炎帝部落之间,再爆发一场对于最优地区的争夺战。并且即使黄帝部落能够在这个进一步的争夺战中,再次取得胜利;那也将难以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来有效地阻止周围其它地区的其它部落,也终于要纷纷加入到这场对于最优地区的争夺战中来。
如何才能够使得这个自然资源最为丰富的最优地区,不再成为一个永无休止的战场呢?……
经过一番周密的思考和筹划之后,高瞻远瞩的黄帝终于下定决心,率领着他的已经养精蓄锐的部落大举出动,帮助危难之中的炎帝,打败了桀骜不逊的蚩尤。进而并非是乘机发动进一步的争夺战,而是以强大的实力为后盾,迫使已经两败俱伤的炎帝部落和蚩尤部落,共同接受了一种终于能够使这里长治久安的新的格局。其实质内容必然是:
在一个已经是将更多的原始部落组合在一起的,幅员更为广阔,势力更为强大的部落联盟中;每一个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都必须要承担起向部落联盟的最高首领缴纳贡品──用来均衡各自收入,化解内部矛盾,建立联盟机构,以及共同抵御外来侵犯……──的义务。并且这些贡品的一定量,又一直要逐步地调整到,已经足以消除各个原始部落之间在分配上的差额,这个重新诱发内战的物质基础的时候为止。
例如,在这个终于是以众望所归的黄帝为最高首领,并由炎帝部落所在地区,黄帝部落所在地区,和蚩尤部落所在地区的各个原始部落,共同参与来组成的部落盟里:
由于炎帝部落所在地区的各种猎物最为丰富。所以平均起来讲,这里的每个奴隶,现在都应该从自己每年所能够分配到的8只黄羊中(比照基准地区的基准收益),缴纳4只黄羊的──人头税;而这里的每个奴隶主,现在则应该从自己每年所能够分配到的80只黄羊中(比照基准地区的资源租金Ⅰ),缴纳40只黄羊的——人头税。
由于黄帝部落所在地区的各种猎物较为丰富。所以平均起来讲,这里的每个奴隶,现在都应该从自己每年所能够分配到的6只黄羊中(比照基准地区的基准收益),缴纳2只黄羊的──人头税;而这里的每个奴隶主,现在则应该从自己每年所能够分配到的60只黄羊中(比照基准地区的资源租金Ⅰ),缴纳20只黄羊的——人头税。
而由于蚩尤部落所在地区的各种猎物最为贫乏。所以这个基准地区里的每个奴隶,和每个奴隶主;现在也就无须再从自己每年所能够分配到的4只黄羊,和40只黄羊中,缴纳任何数量的人头税(或者即使这里实际上也须用其它一些土特产品,诸如金银珠宝、药材香料、鱼虾蟹贝、鲜果蜂蜜,以及木材、石料、盐巴、木炭、陶器、工艺品,乃至各种奇花异草、和珍禽怪兽……等等,来缴纳一定量贡品;那在开始的时候也主要是具有象征性的意义)。
而由所有这些必将不断多样化起来的各种贡品来组成的,日趋庞大的人头税──资源租金Ⅱ;则正好是为那个终将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更为强大的奴隶主阶级国家(例如夏、商、周),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报纸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1-9 09:38:13
3 简单的比较
于是我们看到:
不仅机械经济〔制造业〕有它自己特定的铁的工资规律——劳动力价值,
铁的利润规律——剩余价值Ⅰ,
和铁的所得税规律——剩余价值Ⅱ。
不仅土地经济〔农牧业〕有它自己特定的铁的“工资”规律——基准收益,
铁的“利润”规律——级差地租Ⅰ,
和铁的“所得税”规律——级差地租Ⅱ。
而且奴隶经济〔第三产业〕居然也有它自己特定的铁的“工资”规律——基准收益,
铁的“利润”规律——资源租金Ⅰ,
和铁的“所得税”规律——资源租金Ⅱ。
    只不过它们一个是组成了对于制造业产品的——铁的分配规律,一个是组成了对于农牧业产品的——铁的分配规律,而一个则是组成了对于自然资源产品的——铁的分配规律罢了。

地板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1-9 09:38:49
第三篇:关于资源租金
关于资源租金,我们现在可以有若干种虽然看起来有所不同,实际上却是相互贯通的说法。
首先我们可以说,在奴隶经济的社会中:同一地区(例如同一猎区,同一渔区,同一林区,以及同一矿区……等等)内部在获取自然资源上的差额,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Ⅰ。而不同地区(例如不同猎区,不同渔区,不同林区,以及不同矿区……等等)之间在获取自然资源上的差额,则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Ⅱ。
但由于在奴隶经济的社会中:
同一地区内部在获取自然资源上的差额,主要是取决于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例如集中狩猎,集中捕捞,集中采伐,集中开采,以及随之而来的集中运输,和集中贸易……等等),与奴隶们所(能够)从事的个体行为(例如个体狩猎,个体捕捞,个体采伐,个体开采,以及随之而来的个体运输,和个体贸易……等等)之间的差额。
而不同地区之间在获取自然资源上的差额,又主要是取决于国家所组织的联合行为(例如地区分工,互通有无,扬长避短,相互促进,以及随之而来的交通渠道,和安全保障……等等),与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之间的差额。
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在奴隶经济的社会中: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与奴隶们所从事的个体行为之间,在自然资源生产率上的差额,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Ⅰ。而国家所组织的联合行为,与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之间,在自然资源生产率上的差额,则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Ⅱ。
又由于在奴隶经济的社会中:
不论是奴隶们所从事的个体行为,还是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或者是国家所组织的联合行为;在衡量这三者之间差额的时候,与之相对应的自然资源,都要同一地归结为一定数量的——〈基准〉奴隶(例如4只黄羊=1个〈基准〉奴隶)。
所以进一步的说法应该是:在奴隶经济的社会中,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与奴隶们所从事的个体行为之间,在用〈基准〉奴隶来衡量的自然资源生产率上的差额,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Ⅰ。而国家所组织的联合行为,与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之间,在用〈基准〉奴隶来衡量的自然资源生产率上的差额,则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Ⅱ。
不仅如此!
还由于上述集中行为与个体行为之间的差额,最终是与同一地区不同级别(优级和次级)资源之间的差额,相对应的。而上述联合行为与集中行为之间的差额,最终是与不同地区同一级别资源之间的差额,相对应的。
所以最终的说法也可以是:在奴隶经济的社会中,同一地区不同级别资源之间,在自然资源生产率上的差额,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Ⅰ。而不同地区同一级别资源之间,在自然资源生产率上的差额,则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Ⅱ。
这就象在土地经济的社会中,同一地区不同级别土地之间,在农牧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构成了土地经济的级差地租Ⅰ。而不同地区同一级别土地之间,在农牧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则构成了土地经济的级差地租Ⅱ一样!
这就象在机械经济的社会中,同一地区不同级别劳动之间,在制造业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构成了机械经济的剩余价值Ⅰ。而不同地区同一级别劳动之间,在制造业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则构成了机械经济的剩余价值Ⅱ一样!

7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1-9 09:39:24
第四篇:奴隶经济在土地社会中的生活来源
人们或许会以为:由于与迅速发展起来的奴隶经济相比较,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猎物和各种鱼类……等等,毕竟是相当有限的。所以,一旦人类社会已经开始了土地经济的历史进程,用来维持奴隶经济继续向前发展的各种生活资料,也就不能再完全是来源于原始经济的狩猎业和捕捞业……等等;而应该主要是来源于土地经济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了。
例如从中国古代的周文王开始,就已经是在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行一种“井田制”。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正是要在原始经济的狩猎业以及捕捞业等等,已经难以为继的情况下;依靠包围在许多私田中的公田上的农产品,来供养日渐增多的官廷奴隶。……但如此良好的意愿,其结果却是以无可奈何的失败而告终。
因为我们分明记得:任何一块已被耕种和养殖的土地,它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农牧产品,在进入基本分配过程的时候,都至多只能够分割成为三个部分。其一是分配给农奴们的──基准收益,其二是分配给地主们的──级差地租Ⅰ,其三则是分配给地主阶级国家的──级差地租Ⅱ。从而完全没有应该分配给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的份额。
但如果在土地经济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农牧产品中,并没有应该分配给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的份额;而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猎物和各种鱼类等等,又已经是相当有限的。那我们所看到的这个势必还要继续向前发展的奴隶经济,它的也势必要随之而不断增长起来的生活来源,又在哪里呢?……
我们显然是过于重视了原始经济中的狩猎业和捕捞业等等,却大大忽视了同样是属于原始经济的采集业。而只要我们开始把考察的重点,逐步地从前者转向后者,就会立刻发现:当着原始经济中的狩猎业和捕捞业等等,已经一步一步走到自己极限的时候;同样是属于原始经济的采集业,特别是其中的伐木业,以及采石业,采土业(砖瓦陶瓷),采盐业,采金业……等等,还仅仅是处在大发展的前期。
从而即使在土地经济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农牧产品中,并没有应该分配给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的份额;即使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猎物和各种鱼类等等,已经相当有限;始终是以原始经济作为自己生活来源的奴隶经济,也远远没有走到自己的尽头。因为它现在又进一步将自己的生活领域,从原始经济中最先发展壮大起来的狩猎业和捕捞业等等,扩展到了同样是属于原始经济,却具有更加广阔前景的,已经是以伐木业,以及采石业,采土业,采盐业,采金业……等等为主体的采集业。
于是我们看到:
在已经登上历史舞台的土地经济的方面,站立着农奴,地主,和地主阶级国家。它们以一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不断地生产出诸如粮食、棉花、蔬菜、瓜果,以及猪、马、牛、羊、鸡、鸭、鹅……等等的农牧产品;并在一个铁的分配规律的支配下,各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
而在并未退出历史舞台的奴隶经济的方面,则站立着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他们也以一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不断地生产出诸如木材、石料、砖瓦、陶瓷、盐巴、金银珠宝,以及各种山珍海味……等等的自然产品;并也在一个铁的分配规律的支配下,各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
从而他们现在只需要在一个已经扩大了的市场(再分配领域)里,相互交换各自所占有的产品,就可以了。

8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1-9 09:39:55
第五篇:奴隶经济在现代社会中的生活来源
人们或许又会以为:随着奴隶经济终于是以第三产业的形式,而更加发展壮大起来,不仅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猎物和各种鱼类等等,已经是相当有限的;而且即使再加上更多的木材、石料……等等,也将愈来愈难以支撑这日渐庞大的体系。所以,一旦人类社会又已经开始了机械经济的历史进程,用来维持奴隶经济继续向前发展的各种生活资料,也就不能再完全是来源于原始经济的狩猎业,捕捞业,和采集业;而应该主要是来源于机械经济的制造业了。
但我们分明记得:任何一个已经开工生产的工厂,它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制造业(净)产品,在进入基本分配过程的时候,都至多只能够分割成为三个部分。其一是分配给工人们的——工资,其二是分配给资本家们的──利润,其三则是分配给资产阶级国家的──所得税;从而完全没有应该分配给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即现代的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的份额。
但如果在机械经济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制造业(净)产品中,并没有应该分配给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份额;而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猎物,各种鱼类,乃至各种木材、石料……等等,又已经是相当有限的。那我们所看到的,这个势必还要以第三产业的形式继续向前发展的奴隶经济,它的也势必要随之而不断增长起来的生活来源,又在哪里呢?……
我们显然是过于重视了采集业里的伐木业……等等,却大大忽视了同样是属于采集业,从而同样是处在原始经济范畴的,对于其它更多自然资源的──采矿业!而只要我们开始把考察的重点,逐步地从前者转向后者,就会立刻发现:当着原始经济中的狩猎业,捕捞业,以及采集业里的伐木业……等等,已经一步一步走到自己极限的时候。同样是属于采集业,从而同样是处在原始经济范畴的,对于其它更多自然资源的采矿业,
例如对于铁、铜、铝、镍、铅、锌、铬、锰……等等各种金属资源的采矿业;
对于磷、硫、硅、碘、以及石英石、石灰石……等等各种非金属资源的采矿业;
对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等各种能源资源的采矿业;
最后还有对于水利资源,风力资源,太阳能资源,核能资源……,以及其它一切可以被用来为人类社会谋福利的,不胜枚举的自然资源的采矿业等等;
……它们还仅仅是处在大发展的前期。
从而即使在机械经济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制造业(净)产品中,并没有应该分配给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份额;即使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野生动物资源,各种野生鱼类资源,和各种野生森林资源等等,已经相当有限;始终是以原始经济作为自己生活来源的奴隶经济,也远远没有走到自己的尽头。
因为它现在又更进一步将自己的生活领域,从原始经济中最先发展壮大起来的狩猎业,捕捞业,以及采集业里的伐木业……等等,扩展到了同样是属于采集业,从而同样是处在原始经济范畴,却包含了更加广泛的内容,并更加具有广阔的前景的──采矿业。
于是我们又看到:
在已经登上历史舞台的机械经济的方面,站立着工人,资本家,和资产阶级国家。他们以一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不断地生产出诸如机械设备,建筑器材,服装鞋帽,钟表电器,以及各种交通工具……等等的工业产品;并在一个铁的分配规律的支配下,各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
在并未退出历史舞台的土地经济的方面,站立着农奴,地主,和地主阶级国家。他们也以一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不断地生产出诸如粮食、棉花、蔬菜、瓜果,以及猪、马、牛、羊、鸡、鸭、鹅……等等的农牧产品;并也在一个铁的分配规律的支配下,各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
而在仍未退出历史舞台的奴隶经济的方面,则站立着已经是以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身份出现的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他们又以一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不断地生产出诸如铁矿、铜矿、石英石矿、石灰石矿,以及煤炭、石油、天然气,还有木材、石料,直至各种金银珠宝,和各种山珍海味……等等的自然产品;并又在一个铁的分配规律的支配下,各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
从而他们现在只需要在一个更加扩大了的市场(再分配领域)里,相互交换各自所占有的产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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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1-9 09:40:26
第六篇:如何分解商品的成本?
作为一个补充的说明,这里还要顺便来讨论一下所谓“商品的成本”。
假定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辆经过一系列环节而生产出来,又经过一系列环节而销售出去的,价值100万元的豪华轿车。
对于从事制造业的所有有关的资本家们来说,他们可能会以为:在这辆豪华轿车的100万元的价格中,只有已被自己扣除到的,将被用于继续扩大再生产的那总计10万元的纯利,才是他们的利润;而其余的90万元,则构成了——商品的成本。
但由于在这9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总计10万元,是被这些资本家们所扣除到的,将被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折旧费。而这个折旧费,本质上应该是实际产生出来的全部利润中,用来弥补各种机械损耗的那一部分利润。
〔这就是说:各种生产机械本身的价值,并不能(!)在生产过程中自然而然并且分期分批地,转移到它所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里去。它的不可避免的损耗,只能用不断产生出来的一部分利润来加以弥补。从而机械化程度愈高,因为损耗而侵占的利润就会愈多。——而这其实也正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率,竟会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辆豪华轿车的100万元的价格中,总计有20万元,是被制造业中的资本家们所扣除到的利润;而其余的80万元,则构成了——商品的成本。
但由于在这8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总计20万元,是被国家所扣除到的所得税(或称机械经济的增值税);又有总计10万元,是被工人们所扣除到的工资。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辆豪华轿车的100万元的价格中,合计有50万元,是构成了机械经济中工人、资本家、和国家的工资、利润、和所得税;而其余的50万元,则构成了——商品的成本。
但由于在这5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合计10万元的农牧业产品(诸如棉花、亚麻、蚕丝、羊毛、牛皮、橡胶…… 等等)的费用。而在这合计 10 万元的农牧业产品的费用中,又有总计3万元,是被已成为农场主的农奴们所扣除到的基准收益;另有总计3万元,是被已成为土地资本家的地主们所扣除到的级差地租;再有总计4万元,是被国家所扣除到的土地税(或称土地经济的增值税)。
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5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合计10万元,是构成了土地经济中农奴、地主、和国家的基准收益、级差地租、和土地税;而其余的40万元,则构成了——商品的成本。
而这其余的40万元,按理应该统统都是各种矿产品的价格。但为生产这辆豪华轿车所耗费的各种矿产品,诸如铁、锌、铜、铝、镍、铬、金、银,还有树脂、颜料、石英砂、稀土材料,以及煤炭、石油、天然气,再加酸、碱,和水、电……等等,它们在期货市场上的价格总共却只有10万元!……还有总共30万元的价格,又应该归到哪里去呢?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一系列销售行业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一系列运输行业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一系列广告行业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一系列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我们的 5万元!”—— 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其它众多第三产业部门的资本家们说。
……如此等等。
从而所有这些矿产品,尽管它们在期货市场上的初始价格,总共只有10万元。但在众多第三产业部门的积极参与下,它们在汽车市场上的最终价格,合计则终于是达到了40万元。
而在这合计40万元的价格中,又有总计10万元,是被已成为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的奴隶们所扣除到的基准收益;另有总计15万元,是被已成为第三产业资本家的奴隶主们所扣除到的资源租金;再有总计15万元,是被国家所扣除到的人头税(或称第三产业的增值税)。  
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辆豪华轿车的100万元的价格中:
总计有10万元(10%),乃是分配给工人们的工资——劳动力价值。
总计有20万元(20%),乃是分配给资本家们的利润——剩余价值Ⅰ。
总计有20万元(20%),乃是分配给资产阶级国家的所得税——剩余价值Ⅱ。
总计有3万元(3%),乃是分配给农奴们的“工资”——基准收益。
总计有3万元(3%),乃是分配给地主们的“利润”——级差地租Ⅰ。
总计有4万元(4%),乃是分配给地主阶级国家的“所得税”——级差地租Ⅱ。
总计有10万元(10%),乃是分配给奴隶们的“工资”——基准收益。
总计有15万元(15%),乃是分配给奴隶主们的“利润”——资源租金Ⅰ。
总计有15万元(15%),乃是分配给奴隶主阶级国家的“所得税”——资源租金Ⅱ。
由于这三大产业九个层次的合计正好是100万元。所以,除非我们通常只是局限在其中某一方的立场上看问题;否则的话,所谓“商品的成本”——这的确是一个可以从根本上来解决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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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09-11-9 09:41:03
第七篇:广义的商品经济
在前面提到“商品经济”的时候,我们曾经很努力地要把商品经济这个概念,与分工和交换区别开来。……结果直到现在我们才终于恍然大悟:人们在不同情况下说到商品经济的时候,原来是可以体现大不相同的两种含义。
在为了要与以往社会的土地经济、奴隶经济、和原始经济相区别,而把当今社会中新的主导经济称之为商品经济的时候;这里所说的“商品经济”,实际上就只是一种──狭义的商品经济。从而它现在的含义,就既不在于分工,也不在于交换,而无非是单指使用机械形态生产资料的机械经济;并因此而与使用土地形态生产资料的土地经济,或者使用奴隶形态生产资料的奴隶经济,以及尚不使用生产资料的原始经济相区别。
而一旦要把商品经济与分工和交换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这里所说的“商品经济”,实际上就已是一种——广义的商品经济。从而它现在的含义,就既不是单指机械经济,也不是单指其它任何一种经济;而无非是特指乃是由上述两种以上不同经济共同来组成的,一个不同经济的混合体。
例如:
在高于原始经济的奴隶经济已经登上历史舞台的,奴隶社会的社会阶段中,由于低于奴隶经济的原始经济并不退出历史舞台;所以就首先是由奴隶经济和原始经济──这两种不同的经济(通过在再分配领域里的交换),共同组成了一个奴隶社会阶段的“商品经济”。
在高于奴隶经济的土地经济也已经登上历史舞台的,土地社会的社会阶段中,由于低于土地经济的奴隶经济和原始经济并不退出历史舞台;所以就进一步是由土地经济、奴隶经济、和原始经济——这三种不同的经济( 通过在再分配领域里的交换),共同组成了一个土地社会阶段的“商品经济”。
而在高于土地经济的机械经济又已经登上历史舞台的,现代社会的社会阶段中,由于低于机械经济的土地经济、奴隶经济、和原始经济并不退出历史舞台;所以就更进一步是由机械经济、土地经济、奴隶经济、和原始经济——这四种不同的经济(通过在再分配领域里的交换),共同组成了一个现代社会阶段的“商品经济”。
……如此等等。
   (顺便提一下:鉴于这几种不同经济之间的分工和交换,当然是要与再分配领域里的“市场”联系在一起。所以这个现代社会阶段的“商品经济”,实际上也就是现代社会阶段的“市场经济”;就象土地社会阶段的“商品经济”,实际上就是土地社会阶段的“市场经济”,而奴隶社会阶段的“商品经济”,实际上也就是奴隶社会阶段的“市场经济”一样)。
而一旦是有了这样一种认识。那当我们今后再听到有人在说,现代社会的现代经济,已经是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的时候;就切不可因此而以为古代社会的古代经济,曾经不是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而应该将它理解为:古代社会的古代经济,相对说来,还只是一种主要由二种,或者三种不同经济来组成的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而现代社会的现代经济,相对说来,则已是一种主要由四种不同经济来组成的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从而后者不过是在范围上有所扩大罢了。
与此同时,不论是奴隶社会阶段的商品经济,还是土地社会阶段的商品经济,或者是现代社会阶段的商品经济,使所有这些“商品经济”得以组成,并始终处在不同经济中间结合部位的; 则既不是机械经济中的任何一种行业,也不是土地经济中的的任何一种行业,更不是原始经济中的任何一种行业,而恰好是奴隶经济中最重要的行业之一 ——“商业”。
        并且这个奴隶经济中最重要的行业之一 ——商业,当它终于已经跨入到现代社会阶段的时候;通行在其中的价值原理,也就既不仅仅是一种数量意义上的“奴隶” ,也不仅仅是一种面积意义上的“土地”,又不仅仅是一种时间意义上的“劳动” ,而同样是一个不同价值原理的混合体。
因此才使得现代社会的贷币体系,不论人们是如何地难以理解,不论人们是如何地想要使之一元化;却始终还是一个由分别代表不同价值原理的黄金和纸币,共同来组成的混合型的货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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