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难道是一个客观的、固定不变的客体吗?如果是,这个抽象的客体性的规律又是谁创造的呢?上帝吗?难道是上帝在创造世界和人类的时候,先输入了几条类似“原始程序”的真理源代码?尤其在社会科学中,主观的观察者,作为要认识和掌握客体真理的主体,本身也参与了真理的创造和呈现。即使是看似客观的自然科学,自然也是按照观察者的宇宙观和世界图景而被观察和归纳,从而作为观察者世界图景的一部分而被归纳为自然规律的。
所以,我觉得:“实践是真理展示和呈现的唯一方式,是人类接近真理的唯一途径”才是比较正确的表述。因为真理不是一种客体规律,而是一种主客观实现和谐的状态和方法,它是由人类的实践去发掘和呈现的。许多形而上学的疯话,比如“经济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产权逐步清晰,逐步实现经济自由化的历史”,我不需要通过实践,只需要发掘它的形而上学本质,指出它将导向教条而非开放的实践就足以确认其错误。再比如“重的物体落地快”,伽利略著名的归谬,就足以戳穿其内在的独断论和无逻辑,从而确证其错误。
当然,这不意味着,如果条件允许,我们不应该进行相关的“自由落体实验”来通过实践呈现“牛顿力学”的运动真理。对极右的休克疗法和极左的割资本主义尾巴,我们足以确证其错误,所以无需也不能容忍“颜色革命”和“大跃进”的社会实验。相反,社会主义的真理将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消除三大差别的历史斗争来呈现。具体到中国当下,社会主义的真理将在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一独特的历史实践中,得以历史的、独特的被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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