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中间产品的例子是要告诉你,一个科目是不是新增价值是不能用会计处理的办法来证明的。所以,你用会计处理来证明折旧属于新增价值是一种错误的方法。
按照GDP的规定,折旧当然属于增加值。但是,我要告诉你的是,这种增加值实际是重复计算的增加值,是已经计入过GDP的增加值的重复计入,因而根本就不是新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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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石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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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剩余价值论与GDP理论之总产值构成对比分析——折旧是不是新增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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