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两个青年,一个已经死了。
11月8日晚,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实验高级中学高三5班学生李金川服毒自杀。李金川留下了一份遗书:“我曾向往的高中生活想不到要以这种方式结束。我带着憧憬来到这所梦寐以求的高中,迎接我的(是)残酷的现实……”
李金川所说的“现实”是怎样的呢?首先是他的班主任——此公在办公室看黄色录像;批评了某局长的儿子又把人家叫到走廊上去道歉。李金川的座位一次次被往后调换,是因为没有给老师塞钱。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更多的事例:在该校,学生请假要给老师塞钱,否则不准假;学生违反纪律,只要家长及时请有关老师吃顿饭,送点礼,就能免除“停课”处罚。
李金川的一位同学告诉记者:“有一回,俺班的一个同学因违纪被劝退了,但他很机灵,当场给了班主任300元,老师马上就让他上课了,这下省了好几千,像这样的肯定是没上报到学校,不然这点钱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B
李金川是一个有理想,关怀社会,思考生活意义的孩子:“……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钱,喜欢权力,为什么要为了这些而争得你死我活,为什么社会越发达成长出来的人却还不如原始社会人类的纯真?跟虚伪同在一个社会里真的没意思!”
敢于怀疑,长于思考,不甘随波逐流,恰恰是当下最可宝贵的,也日渐稀缺的品质。我在揣测,李金川是否知道鲁迅关于“韧的战斗”的主张?如果他多读一点鲁迅,他会不会更坚韧一点,不那么容易折断?
鲁迅作品在中学教材里越来越少了,在精神文化中日趋边缘化——越是需要,越是稀缺;越是泡沫,越是走红,包括“国学热”。这既是一个悖论,又不是悖论。
C
两个青年,另一个还活着,他就是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胡华凯。
胡华凯,浙江工商大学的“裸奔男”。22日,遥控器按到钱江都市频道,正好在辩论胡华凯“裸奔事件”。正方、反方嘉宾分列两边,唇枪舌剑;胡华凯坐在中间。主辩嘉宾年纪都比他大,有“学者”、“教授”或“专家”一类头衔,但是其中几位的思维水平、精神视野及演讲风度,显然不如连毕业文凭都可能拿不到的胡华凯。
看了这档节目,才对胡华凯有了一个初步的,但还算全面的了解。不甘沉默,有怀疑精神,要发声,胡华凯跟李金川很接近,可以说很一致。听他们辩论时在想,如果李金川多一点胡华凯的旷达,多一点自嘲精神,会一点恶搞(比如裸奔,比如裸而不奔或奔而不裸),也许他就不那么容易夭折。
这也许是苛求李金川了。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不可重复的个体,不能把一个人的行为方式和精神活动方式强加给另一个人。但是,“不够旷达”会成为一个中学生结束生命的原因,责任在谁?他的老师倒有勒索学生、考验李金川意志品质的自由,责任在谁?
D
今年7月,兰州老人阎政平,因为痛恨汽车屡屡在斑马线上撞死行人,捡了砖块站到斑马线上,汽车过斑马线不停,他就用砖块砸车,很快以“砸车老汉”闻名。当时钱江都市频道也做过一期辩论,反对一方的理由,跟这次一样:“如果大家都像他一样,社会不就乱套了”,“如果大家都裸奔,还像什么样子”。
这种担心,善则善矣,却不无乡愿气。如鲁迅说的那样,这是“明于礼仪而陋于知人心”——在一个尊重个性还没有成为普遍意识和行为准则的环境里,是不可能“大家都像他一样的”。我们早就学聪明了,知道怎样驱利避害,怎么可能去为他人,为大众的利益去冒险(如砸车)?或者为一文不值的话语权去丢丑(如裸奔)?这种事情只有极个别的傻瓜会干,即便是极少的几个傻瓜,也是不见得容于这个环境的。
E
尊重个性,尊重个性选择,应该是最基本的人文精神之一,五四一代及后继者近百年来为之呐喊、争取。反方人士一再问胡华凯:你为什么一定要采取这种过激的方式来表达呢?难道就没有正常渠道向学校反映你的意见吗?
且不说所谓“正常渠道”往往运转不正常——各种体制的通病就是僵化,迟钝,所以才需要个性化的、另类的、“过激”的方式来刺激它、激活它——个性是社会健康的活力之源;即使从个人主观方面说,采用什么样的言说方式,这是他的自由;一个人喜欢这样做而不喜欢那样做,并不需要理由。一定要逼问人家“为什么”,暗含着这样的逻辑:你说不出一个众人所能理解和接受的“为什么”来,你就不能这样做——还是不能容忍个性。
浙江工商大学对胡华凯的裸奔表示“不提倡”。校方也有表达态度与看法的权力与自由;但是校方没有动用权力去处罚,去禁止,恪守了大学精神的底线;换一所学校,或者换一个校领导就未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