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交换(交易)”,必然涉及到两个交易者和两种交易物,是所谓的2+2现象;然而“使用(或消费)”却是一个人对于一种物的行为。而“使用(或消费)”之说,极易误导人们的思路,把经济学家的思路误导到单一物品之上。现代经济学的所有理论,在2+2经济学理论提出之前,全部都是针对单一商品物的,供给、需求、成本、利润、效用、价值等等,无一不是针对单一商品物的。完全忘了,不存在单一物品和单个私有者的“经济”现象。现代的经济学,要么干脆承认经济学不是研究商品的,要么说明说明交易行为可以在一个人一种商品之间存在。
商品,这个概念也只是瞬时的、主观性的。没有什么事物是商品!你主观上把你的所有物用于交换,它就是商品;你把自己的时间用来做家务而不是去给他人做家务,它就不是劳务商品。而是,“商品”只是在交易时才是商品,交易完成后就不再是商品了。传统的经济学往往认识不到“价值(有用性)”的主观性,而把价值(有用性)当作事物的自然属性,陷于客观价值(效用)论的泥沼之中。
1,大哥的思考很好,想的多,想的细,但是,一是没有形成切实的观点,二是对前人他人有牵强附会了,生拉硬拽了,想当然了,走极端了。
2,通常,交换是,这边手持货币,那边手持货物,货币和货物发生了对流、换位、易手。
那么交换价格是什么?
交换价格,并不是货币与货物的对流比例。
交换价格,就是说,对流的那些货币,
值对流的那些货物。对流的那些货币,其价格,
即对流的那些货物。反之亦然。
亦即,对流的那些货币之市值=对流的那些货物之市值。
注意,这里是等于关系,其中可以有比例,但,并不是比例。
3,马克思说的商品是什么?马克思说的商品,特指商业化的产品。必须是
劳动产品,且用来交换,才叫商品。
通常说的商品是什么?通常说的商品,泛指交易物。凡是拿出来交换的
任何物品,就叫商品。
4,马克思说的价值是什么?是特指人类劳动,即全社会来看的整体来看的社会劳动,且是均质的无差别的社会劳动。
这不是张三的劳动,不是李四的劳动,是所有劳动者的个别劳动,在均匀混合之后,出现的那个无差别的社会劳动。
马克思说的使用价值是什么?是商品体,是商品的本身,亦即商品。
马克思说的价值=无差别社会劳动,马克思说的使用价值=商品。
马克思说的价值,特指均质的社会劳动。马克思说的价值量,特指均质的社会劳动量。
不妨,换一个称呼,叫做劳值。令价值=劳值,这么换一个名称。
则有,且有:对流的那些货币之劳值=对流的那些货物之劳值。
前面说到过,对流的那些货币之市值=对流的那些货物之市值。
通常说的价值是什么?有的人是指市价、市值,有的人是指有用性,有的人是指效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