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12-17 01:10 
没学经济的高手 发表于 2009-12-17 00:53
不要把“抽象”认为是与现实不搭界的东西。“抽象”是增加解释能力,在更大的范围内解释现实现象。而不是脱离现象的解释。当“抽象”出来的东西不能解释现实现象时,这样的“抽象”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所谓的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就是说任何理论,与思维方式无关,以准确解释现实现象为归宿。
很赞同这一点!
嘿嘿,你们都不懂马克思的方法。我上面多次说过,这是思维方式的差别。
你的增加解释能力,我好熟悉,这是我读西经的时候经常碰到的,比如那个张五常就常常用到。尽管你们对我所说的西经中的那些从天上掉下来的概念不能有任何反思,也即是说你们的思维是那样的一条线,朝着一个方向前进,而不能倒过来想,或者不能进行简单的反思,那么不管对一个事物的本质是否能够认识,或者是否能够理解,只要目前能够解释得通就行,这对你们来说那可是无比轻松的。还有什么比对一个现象给出一个看似合理的解释更容易的事吗?有了这个,就不需要研究现象被后的本质了。比如说天圆地方,在古代就能解释得通,但那不是真理。
再说上面的那位1+1=3的,真是和马克思的思想离得十万八千里,可以说南辕北辙,根本不懂马克思的方法论。什么叫尊重事实 ,什么叫从事实中来。如果你想辩证的谈论数学,或者1+1=几的问题,我推荐你看一下黑格尔的存在论中的量那一节,同时也可以推荐你看一下恩格斯反杜林论里关于数学的论述。那里面即就那样抽象的数也不是简单的对待,而是有过渡,有转化的。不要以为解释得通就是对的。解释得通东西太多,但是仅就你们以为的表面现象来解释,解释得通和解释不通那可是一样多的。
说起解释现象,你可以满意的看到,任何一种事物包括你们自己本身都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东西,可以把你解释成一个好人,也可以把你解释成一个坏人,只要从不同的角度看,这些解释都可以是满意的,都可以解释得通,但是一个解释否定另一个。但是这些却是统一在你们身上。你们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能有现象。理解人的本质当然和寻求解释人的表现的合理性与否那是两回事。正如我们说美国坏,但是有些人却说美国好一样,但是美国的自身矛盾你们一点也不知道。
因此,你们可以在理解一下萨缪尔森在《经济学》前几章中所写的方法论,或许你们连怀疑的能力都没有,但是那些方法可全是形而上学的,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