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国有企业的盈利水平有了明显上升。对此学界主要有两种解释:一是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得到显著增强;二是行政垄断保护的结果,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垄断才能取得超额利润。从总体上来说,我国经济性垄断发育还不够充分,尚缺乏从市场竞争自然衍生到垄断的普遍基础,垄断的主要形式还是行政垄断。
对于国有企业的利润来源,一直缺乏相关的实证研究。国内学者一般认为行政垄断不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而国内现有的实证分析却只是对行政垄断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进行了估计,如过勇和胡鞍钢(2003)曾利用寻租理论对行政垄断所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进行了估算;刘志彪和姜付秀(2003)估算了1997~2000年我国产业行政垄断产生的社会福利总损失。
虽然少数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利润惊人,但国有企业整体上的利润来源是归因于行政垄断还技术创新,至今还缺乏深入的研究,这就使得无法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效进行客观的评估。因此,对国有企业的利润来源进行实证分析就显得尤为必要。
需要指出的是,在此对国有企业的分析主要使用国有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的数据作为代表,对于非工业企业的情况暂不考虑,这是因为技术创新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仅分析工业领域的技术创新也便于相互比较。
一、国有企业的利润采源
来自《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表明,2006年占国有企业利润超过5%的行业为石油、电力、冶金、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和烟草行业,这些行业多年来一直占据了国有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1999年这几个行业总计占国有企业利润的79.11%;2002年为78.39%;2004年为73.36%;2006年在国有工业企业8485.46亿元利润中,这几个行业的贡献更是占到了85.45%。化学原料及制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和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在某些年份曾经在国有企业利润分布超过5%,不过在2006年它们的累计比重只有5.74%,已经属于对国有企业利润贡献不大的行业。相对而言,其他众多行业对于国有企业的利润贡献更是影响甚微。国有企业利润分布的最大行业特点可以归纳为:长期集中在少数几个行政垄断行业;大部分行业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并不乐观;所产生的利润十分有限。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行业的国有企业不存在超额利润,可能只是所属行业规模较小,对整个国有企业利润总额贡献不大而已。
二、国有企业的利润率比较
为了解各行业对国有企业利润分布贡献的影响,将重点分析对其贡献较大的行业或者国有企业利润率较高的行业(见表1)。根据这些行业在国有工业企业利润分布中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以及与行业平均水平利润率的差距,把它们分成四类行业:

第二类行业是在国有工业企业利润分布中处于主要位置且国有企业利润率与行业平均水平利润率相近的行业。其国有产权比重一直高于86%。
第三类行业是在国有工业企业利润分布中处于次要位置且国有企业利润率与行业平均水平利润率相近的行业。
第四类行业是在国有工业企业利润分布中处于次要位置且国有企业利润率长期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利润率的行业。其国有产权比重在2006年介于13%~51%之间,不仅不存在超额利润,其利润率甚至还长期低于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可能是由于其本身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或其他原因,可以和第一类行业一起与行业内其他企业进行比较。
这样,就可以把这四类行业分成两组:第一类行业和第四类行业为一组,和同行业内其他企业的技术创新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其与行业平均利润率差距较大的原因是否为技术创新的不同;第二类企业为一组,和不同行业的技术创新指标进行比较,以确认其获得的高额利润是否与对技术创新的投入相称。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行政垄断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的利润率,但并不能保证国有企业的利润率一定高于行业平均利润率。国有企业由于体制等各方面原因,即使在行政垄断的保护下,也未必就一定能够取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利润率。那些利润率长期低于行业平均利润率的国有企业,只是没有超额利润,不等于没有行政垄断。
三、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比较
(一)第一组行业比较
为了对技术创新的水平进行衡量,采用《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4个最常用的指标:科技活动人员占从业人员比重、R&D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和微电子控制设备占生产经营用设备原价比重。这4项指标对技术创新的人员、经费、产品和设备都进行了衡量,基本上能够说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大小。
在表2中,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2个衡量指标比行业平均水平略高,另外2个指标略低,说明技术创新的水平和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并不具有很大优势。虽然该行业本身利润率和其他行业相比并不是最高的,但是其利润率与同行业水平利润率比值的4年均值为148.78%,是国有企业在所有工业行业中最高的。很明显,这种远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利润率不能完全用技术创新能力强来解释。考虑到这一行业的国有产权比重始终都在50%以上,可认为这种超额利润和行政垄断有关。





(二)第二组行业比较
对于第二组的三个行业,将其各项指标累计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和全部工业企业的数据进行比较。
图一是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烟草加工业的利润之和占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利润比重。从图中可以看出,2001年这一比重为33.1%,2006年为28.6%,最低为2004年的22.3%,也始终高于20%,这一比重基本稳定在20%-30%之间。三个行业6年的累计利润为17253.9亿元,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利润6年的累计利润为64506.8亿元,其比重为26.8%。


图三是在大中型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和烟草加工业科技活动人员之和占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比重。从图中可以看出,2001年这一比重4.1%,2003年最低为3.2%,2006年为6.0%,基本稳定在7%以下。三个行业6年的累计科技活动人员为49.55万人,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人员6年累计955.52万人,其比重为5.2%。

图四(见下页)是在大中型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烟草加工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之和占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比重。从图中可以看出,2001年这一比重为0.8%,2005年最高为1.5%,2006年又下降为1.0%,基本稳定在0.8%-1.5%之间。三个行业6年的累计新产品销售收入为1346.8亿元,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4年累计111867.9亿元,其比重为1.2%。

图五(见下页)是在大中型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烟草加工业、微电子控制设备之和占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微电子控制设备比重,从图五中可以看出,2001年为10.0%,2003年这一比重最低为7.8%,2005年最高为24.8%,2006年为16.3%,基本在7%~25%之间。三个行业6年的累计微电子控制设备为6017.6亿元,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微电子控制设备6年累计38428.9亿元,其比重为15.7%。

通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在行业分布上,国有企业的主要利润都高度依赖少数几个行政垄断行业,特别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和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它们常年占国有企业利润的一半左右。相比之下,大部分行业的国有企业利润率偏低,多数工业行业的国有产权比重都呈迅速下降趋势,国有企业的整体经营形势不容乐观。
第二,尽管有部分国有企业比较重视技术创新,但是在面临激烈竞争的行业,国有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的获利能力还有待提高。
第三,行政垄断在使个别行业国有企业获得超额利润的同时,较严重地影响了其他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制约着我国企业技术的创新。
为此,一方面,仍应坚定不移地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必须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取消对各种既得利益集团的保护;另一方面,转换国有企业的体制仍然是改革的当务之急。
作者:南昌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严海宁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汪红梅 来源:《改革》200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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