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读不懂《资本论》的,所以特请教一个问题:
原文: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丢开来看,它们就还只留下一种属性。那就是劳动生产物的属性。但连劳动生产物也在我们手中变化了。我们把它的使用价值抽去,同时也就把它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成分和形态抽去了;它不复是桌子,不复是房子,不复是纱,不复是任何别的有用物。……。劳动生产物的有用性质不见了,表现在此等生产物内的劳动的有用性质不见了,劳动的不同的具体形态也不见了。它们不复彼此区分,但全部还原为同一的人类劳动,抽象的人类劳动。
1、“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丢开来看,它们就还只留下一种属性。那就是劳动生产物的属性”中,马克思是如何论证的?我始终认为马克思在这里是结论直出,没有论证,他的学术态度很粗暴。
马克思在这里至少要陈述一下:商品只有使用价值和劳动生产物这两种属性,才能说,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丢开来看,它们就还只留下一种属性。那就是劳动生产物的属性。没有“商品只有使用价值和劳动生产物这两种属性”这个前提条件,马克思这段陈述肯定行不通。
2、“但连劳动生产物也在我们手中变化了。我们把它的使用价值抽去,同时也就把它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成分和形态抽去了”中为何还要抽去一次使用价值?是不是第一句里面没抽干净,再抽一次?
3、精神层面使用价值马克思没有抽掉,尽管他两抽两次,还是没抽干净。
4、如果马克思得出抽象劳动这个概念的论述,仅仅是结论直出,整个《资本论》的根基恐怕难以恭维。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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