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鑫水淼
对于生产资料,包括两方面的权利,一方面是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另外一方面是对生产资料的受益权。劳动者利用生产资料通过劳动创造出劳动成果,也包括两方面的权利,一方面是对于劳动成果的受益优先权,另外一方面是对劳动成果的受益权。劳动受益优先权就是优先从自己劳动成果受益的权利,包括自由支配自己劳动成果的权利。以往只是片面的强调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没有强调生产资料的受益权、劳动成果的受益权、劳动成果的受益优先权,忽略受益权、受益优先权而片面的强调所有权,是孤立、片面的看问题,现在有必要从受益权角度对私有制与公有制重新再认识:
私有制:指生产资料所有权属于某一个特定劳动者,并因此享有由此生产资料创造出的所有劳动成果的受益优先权,私有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对劳动成果的受益优先权, 包括不是自己劳动成果的受益优先权,从而造成一部分人的劳动利己性得不到保障。私有制的形成必须是以劳动受益优先权与私人所有权直接相关并得到法律保障为前提,不然形成不了能剥夺别人劳动受益优先权的私有制。在拥有雇佣工人的企业,企业主的劳动受益优先权与企业的所有权直接相关并得到法律保障,而工人劳动受益优先权与企业所有权并不相关,所以当商品交易完成后,企业主能剥夺工人的劳动受益优先权,从而能控制向工人发放工资的多少,工人因为没有劳动受益优先权,从而工人的劳动利己性被损害。从人类历史上来看,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掌握劳动者劳动受益优先权的均是分配者奴隶主、地主、资本家,从而分配者可以剥削劳动者,在这三种社会形态下都存在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从而存在阶级对立,阶级对立的根源是两阶级的劳动受益优先权不相等。私有制的历史局限性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能剥夺别人的劳动受益优先权,从而造成一部分人的劳动利己性得不到保障,比如奴隶、雇佣劳动者,凭借剥夺别人的劳动受益优先权,可以通过控制劳动受益率控制被剥削者,从而造成被剥削者劳动不是自由的;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资料所有权属于某一个特定劳动者,从而劳动者在拥有生产资料的机会上是不平等的,从而又有一些人劳动不是自由的,比如奴隶社会的奴隶、资本主义下的失业者。
公有制:指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属于某一个特定劳动者,但每个劳动者都享有受益权,并且只有创造此劳动生产资料的人享有劳动受益优先权,公有的目的是为了让每个劳动者都享有对生产资料以及创造出劳动成果的受益权。公有制的形成必须是以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受益优先权得到法律保障为前提,不然形成不了公共利益最大化、人人享有劳动成果受益权的公有制。比如小A用公有西瓜种子种出了西瓜,则这个西瓜是公有物,每个劳动者都没有对此西瓜的所有权,但都享有对西瓜的受益权,并且只有小A享有劳动受益优先权,因为西瓜是他的劳动成果,他比其他任何劳动者在受益权上都优先,无论这个西瓜是放在小B家还是小C家,都是小A在受益权上优先。公有制下每个劳动者都享有劳动受益优先权,从而保护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利己性,即保障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成果不优先被别人支配从而保证不存在剥削,从而不再存在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因为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属于某一个特定劳动者,劳动者在拥有生产资料上都是平等的,从而人人在劳动上都是自由且利己的,不存在失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