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华建 发表于 2010-2-19 17:29
“主观”在楼主这里是——不可知的。在哲学上,这种观点被称为“不可知论”。可见,楼主是个“不可知论”者。
而事实上,“主观”是脑神经上传递的——信息量,是一种物理量,是真实存在的,是可知的,是可以通过其外界——相关关系——去认识的。
在自然界,任何出现两次以上的事物都在服从——自然公理。就是说,在自然界,只要是出现两次以上的事物,我们都是可以去认识的;经济领域的事物,出现的次数总不可能仅仅是一次吧。
信息,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主观的词语,即已经包含了“有用”这样的价值判断。首先,我们只会把认为有用的信号叫做信息,无用的叫做杂音或噪音,而信号的这种分类本身就是主观的。同一个信号对某人是信息,对另一个人来说可能是杂音。其次,任何事物所包含的信息都是无穷的,我的“不可知”就是针对这种无穷大信息量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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