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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耶克进入中国
哈耶克早年是一位经济学家,但在30年代之前,中国人很少关注经济学,所以,尽管哈耶克跟凯恩斯曾经进行论战,但哈耶克似乎没有进入中国人的知识视野。
20世纪40年代,哈耶克引起中国学者注意,潘光旦在四十年代已经注意到哈耶克。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是1944年出版的。按当时的开放程度和知识分子的英文水平,看到这本书的中国知识分子可能不少。潘光旦1946年出版的政论集《自由之路》就提到了哈耶克的这本书。不是一般的提到,是很详细的介绍。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山西的谢泳先生在1998年出版的《教授当年》中有两篇文章说到这件事。据他推测,潘光旦可能看的是《通往奴役之路》全书,也可能看到的是1945年4月号的美国《读者文摘》上出版的缩编本。因为潘光旦在提到哈耶克时,特别说过这一缩编本。
潘光旦说,哈耶克这本书是专门就竞争在经济上的价值立论,对一切计划经济表示反对。潘光旦认为,哈耶克较为偏激。不过,潘光旦还是认为哈耶克对集体主义的评论大体上是很健全的。理由是哈耶克过去在奥地利时受过苏俄式的集体主义压迫,又吃过德国式的集体主义的亏,所以对任何集体主义,有一种深恶痛绝的情感。潘光旦说,哈耶克认为自由经济与计划经济不能两立,过分地抨击计划经济与集体主义的措施,他不赞成。
但是,总的来说,那时的知识分子既然看到了哈耶克,也不可能予以重视。因为,当年的知识分子,大多数具有左翼倾向。即使是当年的自由主义者,也差不多都是拉斯基本的信徒。而在伦敦经济学院,哈耶克主要的论敌就是拉斯基。哈耶克写作通往奴役之路,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批评拉斯基的社会主义纲领。
1958年哈耶克第一本著作在大陆出版,根据山西几位朋友的研究(赵诚),哈耶克的第一本中文版译著《物价与生产》是在“反右运动”的第二年,大跃进的高潮中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一定不会是当做借鉴学习的学说,而只能是以被批判的资产阶级学说、以“内部读物”的方式介绍到中国来的。
而他的代表作《通向奴役之路》第一次被介绍到中国是1962年,由商务印书馆以“内部读物”的名义出版的,印了3500册。当时,中国正处于“反修防”的意识形态泛化的高潮中,中国当时的主流文化与世界主流文明和传统优秀人文精神严重敌对。跟当时大多数西方书籍一样,译者在《译序》中说翻译的“目的也是想供学术界了解和批评现代资产阶级反动经济理论时作为参考”,但这些译者心中怎么想的,我们不得而知。不过,有人曾经数过,在60、70年代,中国最有学问的人都去翻译西方经典了,他们无法按照当时官方的口径说话。他们在那个中国文化史上最黑暗的时代,还留下了一点点有价值的东西。这些东西对于后来一些人的觉醒和独立思考,提供了最初的几口奶。以上两本书都出自滕维藻、朱宗风两位翻译家之手。
当然,在学在官府的时代,这些“内部读物”不是一般人所 能看到的,但是,“文革”之中,一度出现了对社会的局部失控,造成了在官学中禁锢的当代世界的一些思想精华流传到了民间。在这些流传到民间的“灰皮书”、“黄皮书”中,在学生中 当时流传最广的是当时翻译为“德热拉斯”,改革开放后被译为“吉拉斯”的原南共中央的重要领导人所写的《新阶级》。
后来,在改革开放初期,一部分青年已不仅在态度上对集权主义批 评,而且在学理上想弄明白自由与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关系。在老三届大学生中,已经有人关注到了哈耶克的思想。在当时条件下,谁也不道中国在改革开放上能走多远,《通向奴役的道路》这些书能否再版,不敢奢望,因此,有人为了持在手中奉为经典,不惜采用了非常手段,设法从图书馆借出来,之后以“丢失”作价赔偿。这样的手段虽然有违公德,但在那样的历史条件下,也情有可原。
80年代:哈耶克
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对于一些思想者起到了震撼作用。但那个时代刚刚经历过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时代。是个需要抚慰心灵,寻找人性的时代,流行的是精神分析,存在主义,寻根思潮,萨特,海德格尔,尼采。因此,哈耶克的思想在介绍西方的大潮只是个边缘。
不过,人们终于开始正面地评价哈耶克的经济学思想了。随着中国的开放和在经济上对计划体制的改革,经济上逐渐和国际接轨,西方经济学在中国行情看涨。70年代后西方的由主义学派终成气候,西方经济学终于在科学创造出的巨大生产力面前,摆脱了20世纪以来,经济上选择民族国家还是世界一体的窘境。主张市场选择的自由主义经济学派也渐居要津;1974年哈耶克被授于诺贝尔经济学奖。1988年在当时较为宽松环境下,一部分中国的经济学家编译了一套“诺贝尔经济奖得主著作”丛书,哈耶克的《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在1989年3月由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出版,这一版是公开发行,印了7000册。90年代初我曾见到一位这套丛书的编委,他告诉我,原本打算把哈耶克的《自由宪章》也翻译出版,但是该计划被搁置起来。
1991年5月在中国大陆出版了凝结着哈耶克思想的《致命的自负》出版,当时译为《不幸的观念》,由刘锋、张来举二先生翻译,东方出版社出版,这一版印了5000册。限于国内的特殊政治形势,这本书又是“内部发行”。但是,在图书走向市场的90年代的中国,这类学术性的“内部发行”与公开发行已看不出有什么区别,而且译者在前言或后记中例行的“供批判者参考”之类的话,读者也都知道是言不由衷之言,没人认真对待,我就是在公开的书市上买到这本书的。我的感觉这本书在翻译上一些句子不如滕维藻先生的译文流畅,但是还是解了读者求知之渴的。
在台湾,我知道殷海光先生1964年就在中国的另一部分——台湾出版自己的译著《自由宪章》,后来又了解到他的弟子林毓生在美国留学时师从于哈耶克。据林先生说,《自由宪章》在个别地方翻译得不够贴切,但是大陆的一般读者想找一本殷海光先生的译本也只能隔海相望了。同一本书,1964年在台湾出版了它的译本,90年代初在中国大陆的出版计划却又被搁置了起来。
90年代,哈耶克得到全面介绍
90年代,向市场转轨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这里插一句:经常有人谈论中国如何特殊,可是如果仔细观察一下20世纪以来的历史,就会发现,从很大方面看,中国其实基本上跟整个世界是同步的。30年代,西方知识分子左倾化,中国的知识界也左翼化,联自由主义者都不例外。第二次世界大战,西方走上了国家干预,新独立的后发展国家在选择现代化道路时,都选择了在粗放的方式下较快完成工业化的苏联式的集权计划模式。中国也不例外。到了70年代后期,西方的政府干预经济陷入困境,东方的计划经济难以维系。于是,撒切尔夫人和里根经济学。中国几乎同时开始了改革开放。哈耶克的命运也与此一起沉浮。
90年代是哈耶克时代。
《 通往奴役之路》1997年重新翻译出版。《自由宪章》于1997年出版。《法、立法与自由》于2000年出版。《致命的自负》于2000年出版。《哈耶克思想精粹》,2000年。《科学的反革命》于2003年出版。资本主义与历史学家,哈耶克传。这样,除了早年的经济学著作之外,哈耶克的重要著作基本上介绍过来了。
影响各个学科。法学,经济学,政治学。哈耶克作为一位思想家的作用突出表现出来。对于制度设计将产生重大影响。
通过上面对哈耶克思想在中国传播史的简单介绍,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国学界思考重心的变化过程。
2、从哈耶克的角度分析几个现实问题
哈耶克之所以在思想取得如此高的地位,并不是偶然的。事实上,在整个中东欧,哈耶克都处于这种地位。而在西方,哈耶克其实处于学术的边缘。有些西方人觉得奇怪。其实这并不奇怪。哈耶克对于中国的意义在于:
揭示了原有制度的问题所在。对计划经济的批评,对极权主义的分析,同时又提出了一个新制度的框架。自由市场,法治,宪政。
并且指出了路径:自发秩序,农村改革。温州。但也需要理性的设计。即制度框架的变化。
因此,哈耶克对于观察中国制度变迁过程,提供了一个完整的视角。
下面根据我对哈耶克思想的理解,具体分析几个问题
政府与市场
自发秩序
竞争秩序与反垄断问题
有人提出反垄断,然而,唯一的垄断是政府设置的垄断。政府设置进入壁垒。不让民营企业进入。电力、金融、石油,等等。行业间的分配不公。寻租。管制不可能公正,也不可能严格执法。
人口问题与城市贫民窟的问题
首先,人口太多,正是由于制度因素造成的。城市与乡村分割。乡村生育率高于城市。乡村又实行集体制度,按人头分配,鼓励多生育。
另一方面,人口多从来不是问题。知识与劳动分工细化、深化。
城市仍然歧视农民。为了形象,而拒绝农民进城,不让农民子女接受教育。其实,贫民窟是融入现代文明的学习过程。南美,我们的城市没有贫民窟。而我们不会将贫民从这里驱赶回去。
平等与社会公正问题
哈耶克认为人的天资生来就是不平等的,天资是不同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需要自由。如果个人天生就大不相同,那么,最优的——或者说合乎自然的——社会就是人的多样性充分表现的社会。在自由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是平等,就是说,国家将平等地对待他们。意思就是说,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得到法律同等的保护,他们的身份是平等的,他们拥有同样多的自由权利。法律面前的平等。
但这样的社会,必然又是物质上不平等的社会。因为人是不同的,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利用偶然的运气,而社会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则他们字各自所能得到的结果必然是不平等的……自由必然导致物质上的不平等。物质上的不平等是自然而然的。
而人的多样性和物质上的差距,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新知识及其好处只能逐渐地扩散,多数人的欲望通常总是由当时只能由少数人所获得的东西所决定的。我们之所以会不断期望经济迅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帮是由于财富的平等,如果没有这种不平等,就不可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
同样,在国际社会中,如果西方国家不是一直大大超前,那么,贫穷的、不发达的国家今天也不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接近于达到西方国家的水平;正因为西方国家先获得了知识、制度,于是,后进国家只用几十年的时间就可以达到西方花了几百年才达到的政治文明和物质享受水平。后发优势。
社会出现物质不平等的根源有两个,一个是人的天资的多样性,一个却正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恰恰是在人们被平等对待的时候,人们天资上的多样性才能得到表现,起表现之一就是物质财富的多寡不同。
反观中国,人们的不平等,更多是自由权利上平等。政府没有平等地对待每个人。大部分物质财富上不平等,正是自由的缺失造成的,是权力垄断造成的。物质财富上的不平等,主要是人们政治自由缺乏的表现。社会公正问题,首先是维护公民权利的问题。比如,自由迁徙,比如无代表不纳税。
法治
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
法律的恰当目标是为生活于其中的个人创造私域,使他们按自己的意愿活动。他强调了法律对于自由的重要性。如果没有法律,就不可能有自由。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自由就是免于他人之强制和暴力;如果不存在法律,就不可能有自由:自由并不等于……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如果每个人的意志都可以支配某个人,则该人又何来自由呢?)自由就是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按自己的意志处置自己的人身、行为、财物及其全部财产的自由,在这种法律之下,他并未、也不会处于任何他人的专断意志支配之下,而是在自由地按自己意愿行事。
但是,这要求法律必须是正义的,法律的执行必须是公正的。
不是以法治国。法治首先针对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活动都应合乎法律。
宪政建设
要维护社会的和平与稳定,维护个人自由,需要政府。自由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强制,不要政府。防止一个人强制另一个人,就得由一个裁判机构对他们进行强制。自由主义者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但政府一旦成立,垄断了暴力,就成为对个人自由最大的威胁。因此,需要种种制度安排来限制政府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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