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在他的早期作品(《西方世界的兴起》)中,有一个重要的思想:
ZF在界定所有权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只有当ZF界定的是有效率的所有权,即界定产权遵循一套满足效率要求的制度,则社会经济能够焕发出活力,进而带来持续的经济增长。
那么何谓有效率?诺思给出一个说法。当一项所有权能够使得生产者的私人收益率等于或非常接近社会收益率,则此项产权就是有效率的。
诺思举了许多经济史上的典型案例来说明这一点。其中经典一例就是我称之为的“羊吃麦”。
阿拉伯帝国末期,西班牙王国兴起于北部(比利牛斯)山区,由两个小国合并而成。
这个王国的税收基础来自山区的牧羊人集团的贡献(财政收入和兵源)。随着不断把摩尔人赶出西班牙,王国领土逐渐扩张到南部沿海地区。残留的摩尔人是平原地区的种麦人。
税收传统和对新被征服的摩尔人的歧视,造成王国对土地所有权的蔑视和破坏。国王们多次颁布法令,最终确定山区牧羊人驱赶羊群进入平原耕作区时,羊群吃麦和糟蹋麦田,无需向农民支付赔偿或购买费用。也就是说,田中的麦子的权利界定给了非种植者的牧羊人。
这就造成这样一个局面:农耕者因土地产权遭侵犯和麦子产权被迫易手,从而丧失了种植麦子的积极性。同时,麦子(而不是羊肉)是城市居民的主要食物,因西班牙王国的制度安排而变得成本、价格高昂,城市工商经济被一定程度抑制住了。再加上王国的其他不利于发展的政策,西班牙王国不久就落后于英国,甚至最后落后于法国。(记住一个时间点: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败于英国皇家海军,在远洋贸易和殖民上,西班牙开始减速)
这样,诺思就揭开了一个科斯遗留下来的谜团:交易费用为零(严格说是交易费用很小),不论产权界定给谁,交易都是有效率的,而科斯认为不同的界定方向所导致的分配格局,与效率无关。很多经济学家质疑这个无关论,但他们不知道怎样理解和解释分配是如何与影响效率的。而诺思揭开了这层窗户纸:即便交易费用很小,不同的产权界定,效率是很不相同的。
以羊吃麦的例子来看,麦子的产权可以界定给种植者,也可界定给牧羊人。界定给牧羊人,那么,分配格局是:辛苦种植、投入大量要素的农民,到头来不但不能获得麦子的销售收益,反而还要向牧羊人赎买麦子的权利,私人收益率很低甚至有可能是负值,与社会从麦子所获得的收益率(不论是买麦子者还是买羊肉者)对比,明显的不成比例,甚至是一个正值和一个负值的差距。通俗的讲,由于麦子的权利界定给了不是麦子生产者牧人,种麦的农民即刻失去了种植的兴趣和积极性。显然,这种分配(不公正的)格局,也就是经济无效率的格局。
其他的案例,都与此相似。
总结诺思的看法,就是:
生产者的私人收益率远远低于社会收益率,如此建立的产权,就是无效率的产权,必将引起经济的衰退而不是经济的进步。
反之,所建立的产权是保证生产者私人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正相关且接近,则经济不进步也很难。
以上就是诺思定理。
伟大的经济学家巴斯夏,曾作出一个预言:经济公正与经济效率是正相关的,公正即有效率,不公正必无效率,公正与效率不可能南辕北辙。
西班牙王国要为它不公正地对待平原上的摩尔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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