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全国其它城市一样,洛阳这几年发展了,的确是发展了,下图可见一斑。
但这不是全视角,身在其中就可以品味到,其间也不乏“被发展”的味道。“被发展”就是揠苗助长,个头长大了,品质跟不上。所以,仔细品味“被发展”的城市,某些地方就像是一个比较大的村。
“被发展”属于坊间流行词语,洛阳市政府对此有着“官方说法”,就是被洛阳人所熟悉的“拉大城市框架”,城市不是自己顺其自然地长大了,而是被政府人为地、强行地“拉“大的,一个“拉”字,把强而为之的意味表露无遗。
对应于城市的“被发展“,是城郊农村的“被城市化”。城市的框架被“拉大”之后,郊区就被“框”在其中了,也就“被城市化”了。
在空间结构上,城市的自然成长状态一般是先长高然后再向周边扩大。政府使劲儿地“拉“,就会留下明显的“拉痕”。原来的城市中轴线中州路一线两边的房子还有很多并没有被高楼大厦所取代,很多依然还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建造的三四层的房子,涧河以西的涧西区大企业密集的中州西路两边还有很多房子更是保持着当年苏联援建时留下的苏式风格。每年洛阳牡丹花会前,政府就会让人把沿街的这些只有四五层高的矮楼外墙用褐红色的涂料刷一遍,使其“被古都”一番。在地价飞涨的当今,这些三四层高的老房子理应被拆掉盖成高楼以摊薄楼面地价,但政府却是避开旧城区,在洛河以南向农民征集了上百平方公里的良田用以“拉大城市框架”,连过去的宜阳、偃师的数个乡镇都被拉进了洛阳的版图。
摊大饼的铛子有了,也足够大了,但做饼的面粉没有增加那么多,吸引周边富裕农民进城的速度也没有那么快,那么如何才能让城市变得“大”呢?洛阳市政府的办法是,一方面让老城区的矮楼房继续存在,另一方面在征地上大量建造六七层高无电梯的楼房,供安置失地农民。这是一石二鸟之策,一方面用以低成本安置“被城市化”的农民,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的人口数量下让建成区的“大饼”薄一点,显得尽量大一些。一方面是高规格的居民楼一般市民享受不起,另一方面是低矮的楼房如此奢侈地占用着宝贵的土地。
“被城市化”的农民们住进了六七层楼房的新建小区,但很多居民区的周边还是未建设的农地,被种惯了地的农民种着作物,到了收获的季节,新居民们把收获的芝麻、玉米、棉花割下来抱进小区,靠在楼脚下的散水坡上晾晒。除了居住环境的变化之外,整个新市区的居民区就像是一个个“新型农村”——城中村以新的形式存在并延续着。
在经洛阳桥通向龙门石窟景区的龙门大道上,关林镇已经变成了整个豫西地区并辐射山西陕西甚至甘肃宁夏新疆的重要商品集散中心。虽然龙门大道几乎已经位于新城市版图的中心,但离洛阳桥只有两三千米的大杨树村的路牌上还依然标着“距市区3km”,可见新区“被城市化”的农民依然在心目中没有认同自己的新市民身份。
涧西区南昌路通往洛南新区的西苑桥要扩建,负责建桥的工人在桥头竖起一个告示牌:西苑桥改扩建,进入市区的车辆请绕道——看来不仅仅是洛南的新市民,连市政工程的工人也没有把洛南当作“市区”。
最雷人的要说是一次在洛龙区乘公交车遇到的事情。公交公司沿关林路开了一条三十八路,向西通往一个叫“后河”的村子,后河原属于宜阳县,现划归到被拉大城市框架之后的洛阳市了。一次在中途的一个地方有位要上车的当地大哥问司机:这车是去洛阳的吗?司机答:是的,上来吧——在这些早已经被“拉进”洛阳的人们心目中,洛阳依然是一个离他们还比较远的一个另外的城市,而不是他们在行政上、在法律上已经身处其中的地方。
被城市化的人们以及被子女城市化的老人们,依然忘不了过去的生活。在新建的楼宇之间有些许空地,也被老人们种上了各种各样的蔬菜,洛阳晚报还就此讨论过“可不可以在居民小区里种菜”的问题。时不时在后半夜还可以听到养在小区旮旯里或楼间狭缝里的鸡的打鸣声。新市民们像原来在村子里养狗一样在城里养狗,早晚拉出去遛一遛,旁若无人地任凭爱犬在人行道上拉屎拉尿。
“被城市化”的农民没有从心底对洛阳有归属感,“被发展”的城里人好像也没有从心里认同这些新市民。龙门大道上现在已经有十几条公交线路,但是,绝大部分还是沿用原来的“城乡线路”,票价比市区内的公交要高出50%,“被城市化”的新市民们依然还在享受着早先的“高规格”待遇。其它通向新城市版图边缘的公交线路也大多如此。城里淘汰下来的近乎报废的公交车被安排给通向新版图的线路上运行,动不动就趴窝停发。
被城市化的人们也没有真正按照市民的管理方式被管理,而是沿用着城乡有别的各种待遇,如农村合作医疗、失地农民补助等等各种“惠农政策”。新的小区里树立起刻着原来村子名字的石刻,以纪念这种历史性的“迁徙”。他们的子女依然在属于农村学校的校园里读书。
不过,“被发展”的洛阳还真让一部分洛阳人飘飘然起来,什么取代郑州的“省城说”,甚至什么取代北京的“迁都说”云云等等经常出现在百度贴吧的洛阳吧当中,让人不得不对洛阳人“另眼相看”。
城市化进程理应有其自然节奏。对城市化的人为推进其实几乎是多余的。实际上,只需要放开城市化的限制(诸如什么农转非条件、什么缴纳城市增容费等等),城市就会自然发展,该大则大,该小则小。
出于利益原因,现在有一种明显的倾向,即已被拉入城市框架之内的、行将拆迁的农村都在突击建房,以博取补偿。如果政府设立截止点,对新建住房不予补偿,那么这些“准市民”在变成市民和做城中村村民两者之间注定会选择后者。要知道,在未来的繁华都市里拥有一块写着自己名字的宅基地是一个求之不得的事情,就如同在京城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四合院般荣耀,保留村民资格比起合作建房者谋求的目标来说投入的成本太小了。
一个城市,如果有很多来自各个方面的移民,这个城市往往就表现出浓重的移民文化色彩。当前,中国到处都在推进城市化,各地政府都习惯于好大喜功,在动作之前加一个“大”字,诸如“大规划”“大交通”“大物流”“大商业”等等,不大不足以体现政府的魄力与水平,但是,又有多少是水到渠成的自然城市化?又有多少是人为的“被城市化”?这种由郊区农村人为地迅速集聚而成的城市,在居住形式等硬件方面“被城市化”的同时,却不可避免地使得城市在文化层面表现为“被农村化”(当然,也可以说这是“本土化”)。
从世界各个国家的城市化历史来看,城市大多是因业而生。美国的硅谷、赌城阿拉斯加、车城底特律、中国的油城大庆、汽车城十堰等等等等。这条生长轨迹是:先有产业,产业吸引就业,就业者安居乐业,从业者消费带动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吸引更多的人从业,新生代再创业……但是,像洛阳这种很多中国城市的被城市化进程,却不是沿着这条轨迹运行的,而是先剥夺并摧毁农民的产业(农业),生硬地将其转变为城市居住者,在变成城市人口的同时变成了失业人口,如此一来,由于他们没有了赖以生活的产业,不仅仅没有构成城市的新的消费能力和经济增长点,反而会沦为城市发展的负担。
其实在发达工业国家里,城市化也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永恒趋势。城市中心的“贫民窟化”“空心化”以及富人郊外集聚的现象,都提醒着中国的决策者,不能强行盲目地推进城市化进程。像新城市区域这种密集的失地农民安置小区,很有可能在若干年后沦为城市中心区里的贫民窟。目前,这种分布在各个城市里的新式城中村的房屋的出租率比起其它区域已经明显要高,已经呈现出“蚁族”集聚和“蚁穴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