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基石。古典政治经济学提出了“什么创造价值”、“价值如何表现”、“价值如何分配”等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这些问题及其相关问题,如价值的含义、价值的来源、价值的决定因素、价值规律、价值与价格的关系、等价交换原则的实现、价值在分配过程中的转化方式及其影响因素等,给出了科学的研究结论。
- 但是,科学研究也是有其条件和边界的,在其条件和边界之外,它的结论必然会遇到问题,表现出其不确定性和不准确性,即表现出其局限性。
- 那么,劳动价值论的条件和边界究竟何在呢?简单些说,就是在价值创造方面(一般发生在生产领域),它是唯一正确的理论;但是,价值创造并不等于财富创造,价值创造并不是影响价值实现(一般发生在流通领域)的唯一因素,价值分配也并不是生产经营体进行收益分配时唯一必须考虑的面向。
- 财富创造的过程就是使用价值(产品)的制造过程,这是和人类的产生同步出现的。价值创造是在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后才出现,至少也是在商品生产较为普遍的出现后才出现的。根据马克思的说明,只有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才是商品,而只有商品才有价值。不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就只是财富而不是(没有)价值。换句话说,未“商品化”的生产活动,就只是财富创造过程而不是价值创造过程;在非正常的“商品”生产领域内,其价值创造过程也是非“典范性”的。
- 人类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泉源,但并不是财富创造的唯一泉源,生产资料、自然条件、信息知识等也是财富创造的重要泉源。
- 创造价值的劳动是“社会性的”、“抽象的”劳动,即“社会必要劳动”、“一般人类劳动”;创造财富的劳动则是“个别性的”、“具体的”劳动。——这“两种劳动”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社会性的”、“抽象的”劳动是寓于“个别性的”、“具体的”劳动之中的,而不能脱离“个别性的”、“具体的”劳动独立存在;另一方面,“个别性的”、“具体的”劳动不能直接等价于“社会性的”、“抽象的”劳动,在前者“转化”为后者时,是有一个“折算系数”的。从全社会的角度看,这个“劳动折算系数”是相当接近于1的;但对微观主体(如某个企业)而言,这个“系数”既可以无限接近于0,也可以是1的N 倍。
- 在商品经济时代,价值创造是财富创造的核心、根本、灵魂,财富创造是价值创造的物质基础、载体、承担者。对政治经济学而言,价值创造是财富创造的核心和根本;对微观经济体而言,财富创造是比价值创造更优先的内容。——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时,首先要考虑的是生产何种产品、如何生产产品、生产多少产品,而无法精确计算其中包含多少价值:除了“个别性劳动”、“具体劳动”折算为“社会性劳动”、“抽象劳动”的具体系数不能由其自定外,还是因为其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后,其包含的“价值”可能会得以实现,也可能无法实现;可能“原额”得到实现,也可能“超额”或“减额”实现。
- 与价值创造是在生产领域中完成的不同,价值实现是在流动领域中完成的。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在“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之间存在着一个“价值实现系数”,这个“价值实现系数”可以为1(从全社会、长期、大量的角度来看,它无限接近于1),也可以大于或小于1(从特定时空的具体行业或具体企业来看,它最低为0、最大为1的若干倍)。
- 一般而言,价值创造是价值实现的前提、基础,但价值实现还会受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在现代经济学中,不研究影响价值实现系数的因素,不研究其影响价值实现系数的方式和过程,就无法全面、正确认识市场,无法得出切合实际的认识和理论。
- 对微观经济体而言,影响其营业收入的因素,既包括影响其价值创造的因素,也包括影响其财富创造的因素,还包括影响其价值实现的因素。因而,在安排营业收入的分配时,除了必须扣除其成本和其他必要费用外,还必须考虑各种因素在“价值创造”、“财富创造”、“价值实现”中的贡献,使各种有“贡献”的因素都能以适当方式参加“企业收益分配”。——在现代经济活动中,“价值分配”是“收益分配”的主要内容和核心内容,但并不是“收益分配”的唯一组成部分,即不是其唯一的必须考虑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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