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6-27 23:21 
好了,我知道了,你所谓的利润是个杂货铺,连劳动工资都算在内了。
而我们正常情况下所谓的利润,无论如 ...
追溯最早时期时的产品交换,那时候就人口比较少,例如氏族部落时期,每人都能拥有一块土地进行劳作,当时是没有【地租收入】这块内容的。
所以我前面才提到:最早期时的生产模式主要表现为【自然原材料+劳动】形式,并可以进行产品交换。
例如:
20斤麻可以换一头羊;
但20斤麻的基础再附加劳动价值,把其变成麻衣,就可以换更多的羊,比如两头羊竺。
而后期,当产品交换进化成较大规模的合作分工方式时,地租收入这块内容就体现出来了。
且地租收入对于商品产出链的合作分工模式来讲,你的地租收入来源于就下一环节的成本付出。
至于把工资看作利润:
是针对合作分工整个商品链从头到尾,并参考【最初原材料+劳动】这种思路的,工资是劳动附加值,它是新创造出来的东西。
非原材料性质的高级产品,都是在【劳动】的参于下,改变原材料的形态,加工成为高级商品的。
这问题我暂时就讨论到这了,有个小问题需要再琢磨一下,回头抽空再跟你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