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常说的由于吉芬品需求曲线向上,市场竞争中吉芬品不会成交,故而不存在。
我想的:价格提升,需求越大,什么是需求呢?就是我愿意为了获得他而付出代价,需求越大,愿意付出的代价越大,那么商家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吉芬品的出售价格就会被定在单个人的总收入。只要价格从最高收入者开始售卖,价格歧视就可以把所有剩余据为己有。不像张五常说的,吉芬品存在,只是成交价格非常高,而且每个对之有需求的人只获得一个单位。
不过,如果商家也判定他所要销售的商品对他来说也是吉芬品,那么他就同时是一个需求者,成交也未必不存在。交易中,需求者支付的价格必定不大于商品带给他的满足,如果价格的满足小于商品的满足,那么商人不会出售;当两者相等的时候,交易就有实现的可能,毕竟这时两者没有区别。
如果将商品分成易腐和非易腐两类,那么上述结论的成立与否就在于易腐商品是不是也不存在成交或者最高价成交。从吉芬品的需求动力和相应代价的关系来看,当价格上升到无限的时候,需求者愿意为之付出无限的代价,在这个无限的代价面前,只要商人肯出售,他的商品就会立马被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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