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标准利润是相对于平均利润而言的。马克思只研究了平均利润,不知道平均利润是由标准利润演化而来的。
众所周知,资本主义经历了银本位时代。由于白银的价格就是白银自身的数量,因此,白银生产行业的利润率不像其他生产行业那样,可以通过价格波动而趋于社会平均水平。白银生产行业的利润率就是白银自身的数量减去自身的成本价格,再除以该行业使用的资本。显然,白银生产行业的利润率不能参与社会平均化。由于这个原因,白银生产行业的利润率应该是社会标准的利润率,其他行业的利润率必须通过价格波动而趋于白银生产行业的利润率。否则,资本不是流入就是流出白银生产行业。
也许有人会说,白银生产行业的利润率照样可以参与社会平均化。因为调节这个行业的工资水平就可以使这个行业的利润率趋于社会平均水平了。其实,这种推理将重现李嘉图的矛盾。因为在其他生产行业不同步调节工资水平的条件下,单独调节白银生产行业的工资水平,将会导致等量的劳动投在货币生产行业与其他生产行业中不能获得等量的工资。
由于马克思把成本价格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乘积称为平均利润,因此,这里把成本价格与社会标准利润率的乘积称为标准利润。在银本位的资本主义时代,生产价格应该是成本价格与标准利润之和。
按照马克思的逻辑分析,只有白银生产行业的资本有机构成恰好处于社会中等水平时,标准利润才会等于平均利润。显然,标准利润与平均利润有可能不相等。马克思认为,全社会的劳动量总和等于成本价格总和加上平均利润总和,因此,生产价格不是价值,而是价值的转型,价值量仍然是劳动量。但是,在全社会的劳动量总和与成本价格总和不变的条件下,平均利润总和很可能被不相等的标准利润总和取代,这样,生产价格再也没有理由说成是价值的转型了,劳动量也没有理由说成是价值量了。
既然生产价格来源于合理的平均利润率规律,而劳动量又没有理由说成是价值量,那么,生产价格就应该是价值。其实,这正是亚当·斯密的价值演化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