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jianwang 发表于 2010-4-6 10:51 
因此本人的劳动价值论认为,个人运用自己的财产去投资就是劳动。这是对普世价值观(个人有权拥有和运作属于自己财产的权利)的尊重。
多谢回帖。
老兄需要对你的“投资”作出定义。
设有一对夫妻,太太很有钱,但是不认识字,不认识电脑等等,先生很有股市投机经验。他们就拿钱去炒股,结果挣钱了。
那么在这里,是谁在劳动呢,是太太,还是先生,还是钱款,还是其他?
那至于说,法律条款。其实法律条款也是对社会现实的一定的追认。
各国法律,允许和保护很多行为。但是,法律允许和保护的行为,并不必然就是人类劳动。
至于说,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则学术的归学术,政治的归政治。
就政治上来讲,个人固然有权支配自己的资金,有权获得利息,有权炒股和获得收入---------这都合法。
就学术上来看,获得利息等等行为,是否属于人类劳动呢?属于,那就属于,不属于,那就不属于---------即便合法。
至于说,你老兄的定义自由。你有这种自由,你完全有权把投资、投机、投靠都看成人类劳动。我也有权把做梦看成人类劳动。
但是,这些自由之下的定义,是否确切合理呢?
如果投资是劳动,那么,投机也是劳动。如果投机是劳动,那么,我们就需要重新安排概念体系了,把投机看成劳动,把种地也看成劳动,并且区分投机这种劳动,和种地这种劳动-------------这在理论的发展上来说,很不经济。
打个比方说,假若我们非得把最下层的人叫做官-----------这是我们的自由------那么,我们非得把官阶排上去,例如是,乞丐是9级9层官,捡垃圾的是9级8层官。。。。。。。。那还不如,回归本来面目,是乞丐的就叫乞丐,办事员就叫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