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怀璧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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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本家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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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5 10:58:13
ruoyan 发表于 2010-4-15 10:28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4 18:50
ruoyan 发表于 2010-4-14 14:29
你根据说什么有了实体正义,就一定会保证程序正义?
你根据什么说我说了这句话?
你根据什么说我说了这句话?
下面的话是不是你说的:
一个好的法律如果体现了实体正义,其程序的正义性也就得到了证明。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761178&page=9&from^^uid=1630845
我说的与你问的一样吗?看不出两句话的区别?
区别?怎么?你的好的法律如果体现了实体正义,其程序正义性也就得到了证明的这个“证明”。即可能程序是正义的,也可能是非正义的了?你就这么证明?你证明了什么?下面是你的原话的相关内容:

“相反判断一个程序是否是正义,要看其结果是否能体现公平这个正义的基本内涵。一个好的法律如果体现了实体正义,其程序的正义性也就得到了证明。”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761178&page=9&from^^uid=163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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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0-4-15 11:01:59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5 10:54
ruoyan 发表于 2010-4-15 10:36
你就这么理解超国界?一个人到伊斯兰国家吃猪肉,如同到一个佛教寺庙摆酒席,可以一个原则判断是否是正当。这才叫超国界。
呵,怎么辩护还是那么回事。在非穆斯林国家吃不行,自己国家吃行。有没有国界限制?你不是超国界么?我不提穆斯林国家,则必然是指任何国家都可能吃。如果是超国家的正义,我在哪吃都是正义的。如果不是超国家的正义,那么我在穆斯林国家吃就不行即非正义。
这只能你显示出你理解力的局限。

163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5 11:19:39
ruoyan 发表于 2010-4-15 10:42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4 18:53
[

别提你那所谓正义的概念。那也叫正义的概念?连正义都搞不清楚,还正义的方案呢。“人与人之间有冲突时公平的解决方案”能叫做正义的概念么?
“正义的概念是指各不相让的要求之间的某种恰当的平衡”——罗尔斯
你何不问问罗尔斯:这个恰当与否是依据什么来判断的?不首先说清楚什么叫做正义。哪来的恰当与否?平衡一种现实的技术性状态?还是一种观念?他随后还说呢:“我也认为正义只是社会理想的一部分。”(各版本翻译有出路,但大意差不多)。那么这种恰当的平衡到底是什么?
他随后说:“我认为,正义的概念就是由它的原则在分配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利益的适当划分方面的作用所确定的。而一种正义的观念则是对这种作用的一个解释。”
看看罢,正义的概念是由正义的原则在上述方面的作用确定的。典型的循环论证。正义的原则先于正义的概念。正义的概念没有确定,正义的原则要先出来了。
权威,有些话可信,有些话就未必可信了。

164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5 11:21:45
ruoyan 发表于 2010-4-15 11:01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5 10:54
ruoyan 发表于 2010-4-15 10:36
你就这么理解超国界?一个人到伊斯兰国家吃猪肉,如同到一个佛教寺庙摆酒席,可以一个原则判断是否是正当。这才叫超国界。
呵,怎么辩护还是那么回事。在非穆斯林国家吃不行,自己国家吃行。有没有国界限制?你不是超国界么?我不提穆斯林国家,则必然是指任何国家都可能吃。如果是超国家的正义,我在哪吃都是正义的。如果不是超国家的正义,那么我在穆斯林国家吃就不行即非正义。
这只能你显示出你理解力的局限。
自己的话无法圆,说这些有什么用?

165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5 11:24:26
ruoyan 发表于 2010-4-15 10:49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4 19:03


不稀缺不需要正义?难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仅仅是资源分配或财产占有之间的关系吗?
非“仅仅”,但“根本”。


并没有说后来者替代先占者就是正义或非正义”——那你又根据什么来判断是正义还是非正义的?
了解正义概念以后再问。


国际之间的稳定不是靠先占先得的共识维系的,是武装实力维系的”?
按你这么说,那么美国的武力有几个国家能敌?他怎么不随便去为了领土问题占有那个国家?比如加拿大,它的武力有美国强大吗?比如中国周边国家,有几个有中国强大?那些不如中国强大的,中国怎么不去占领?
先看看美国是怎么独立的吧。
一,回避直接回答问题。
二,我已经说过,基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公意。
三,请直接回答问题。

166
chaos0301 发表于 2010-4-15 16:12:53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5 05:34
这话看不懂么?
你不看我起初发的帖子就来曲解我的意思。
我之前说的“历史的框架”中的“历史难道就是指过去吗”是说一个逻辑概念不等于一个时间概念,那么你一定是很浅显的认为我说“不是指过去就是指现在了”,当然在看到“现在”是历史发展的的一个过程这句话便接着认为“历史=历史的一个过程”。早就说看到表面上的尘埃就把这尘埃说成神秘莫测的东西。

“那么每一段历史对于当时的人来说都是“现阶段”。”你仍然把“历史”当做时间概念,而非我说的逻辑概念。这不是混淆语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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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5 19:46:58
chaos0301 发表于 2010-4-15 16:12
你不看我起初发的帖子就来曲解我的意思。
我之前说的“历史的框架”中的“历史难道就是指过去吗”是说一个逻辑概念不等于一个时间概念,那么你一定是很浅显的认为我说“不是指过去就是指现在了”,当然在看到“现在”是历史发展的的一个过程这句话便接着认为“历史=历史的一个过程”。早就说看到表面上的尘埃就把这尘埃说成神秘莫测的东西。

“那么每一段历史对于当时的人来说都是“现阶段”。”你仍然把“历史”当做时间概念,而非我说的逻辑概念。这不是混淆语境吗?
“历史的框架”是逻辑概念?你以为随便什么概念都可以称之逻辑概念啊。即使你把它置于一个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它也不过只是一个表达一定意思的普通概念而已。更不要说你那不过是在信口开河而已。

恰恰是你,把我的话当成了“不是指过去就是指现在”。看看我的原话:
“历史的框架?你是生活在现在还是生活在未来?既然承认利息等在现阶段是正当的,那么每一段历史对于当时的人来说都是“现阶段”。那么你说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用今天的观点评价古人吗?我们的后人照样也可以说我们现在的观点是不是正确的。空谈历史毫无意义。“
什么叫做“每一段历史对于当时的人来说都是“现阶段”。”你把它看成是过去,还是现在?以恰恰是你,只把它看成了过去。不然,你怎么会说出“我之前说的‘历史的框架’中的‘历史难道就是指过去吗’”这种话来?过去的人生活的时代对于他们就是他们的“现在”;而我们如今生活的时代是我们的“现在”惟如此,才能称做在历史的框架中谈问题——你以为历史的框架这词是随便用的吗?他以现代某些所谓的正义观来判断过去发生的事情的正义性,是典型的历史唯心主义。还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呢,从他到你,哪句话哪个观点体现出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来了。随便听说个词就往上按——也不管是否理解了是什么意思。

168
ruoyan 发表于 2010-4-16 12:58:21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5 10:55
ruoyan 发表于 2010-4-15 10:24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4 18:45
所有权是物这一属概念之下的种概念。苹果是水果这一属概念下的种概念。
所有权是所有权者比之他人对物的优先支配的次序;
苹果是苹果所有者比之他人对水果的优先支配次序。

你能理解后者,我理解不了。
呵呵,那我只好无语了。。。。。。。我没有权强迫别人接受他理解不了的东西。
好啊,解释一下:
“物”    的所有者  可以 凭借 “所有权” 把 “物”     消费掉,
“水果”的所有者 怎么 凭借 “苹果”      把  “水果” 消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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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6 15:05:36
ruoyan 发表于 2010-4-16 12:58
怀璧其?发表于 2010-4-15 10:55
ruoyan 发表于 2010-4-15 10:24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4 18:45
所有权是物这一属概念之下的种概念。苹果是水果这一属概念下的种概念。
所有权是所有权者比之他人对物的优先支配的次序;
苹果是苹果所有者比之他人对水果的优先支配次序。

你能理解后者,我理解不了。
呵呵,那我只好无语了。。。。。。。我没有权强迫别人接受他理解不了的东西。
好啊,解释一下:
“物”    的所有者  可以 凭借 “所有权” 把 “物”     消费掉,
“水果”的所有者 怎么 凭借 “苹果”      把  “水果” 消费掉?
关于水果与苹果和梨的比喻是怎么来的?如果你成心如此,我表示理解;如果你真就认为这个事如你说的这样,是在说什么优先次序乃至谁消费谁的问题。那么我对我自己表示不理解——这几天我在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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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0-4-16 17:42:34
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6 15:05


你能理解后者,我理解不了。
呵呵,那我只好无语了。。。。。。。我没有权强迫别人接受他理解不了的东西。
好啊,解释一下:
“物”    的所有者  可以 凭借 “所有权” 把 “物”     消费掉,
“水果”的所有者 怎么 凭借 “苹果”      把  “水果” 消费掉?关于水果与苹果和梨的比喻是怎么来的?如果你成心如此,我表示理解;如果你真就认为这个事如你说的这样,是在说什么优先次序乃至谁消费谁的问题。那么我对我自己表示不理解——这几天我在干嘛呢?所有权与对象物有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苹果与水果没有这种关系。
任何一个有用物不经过对其他物的支配都可直接消费,这是有用物的共性;“所有权”没有这个共性,所以所有权不是一种物。
任何一个水果都可以吃了解渴,这是水果的共性,苹果也有这个共性,所以是一种水果。
区别看出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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