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璧其罪 发表于 2010-4-15 11:19你何不问问罗尔斯:这个恰当与否是依据什么来判断的?不首先说清楚什么叫做正义。哪来的恰当与否?平衡一种现实的技术性状态?还是一种观念?他随后还说呢:“我也认为正义只是社会理想的一部分。”(各版本翻译有出路,但大意差不多)。那么这种恰当的平衡到底是什么?
他随后说:“我认为,正义的概念就是由它的原则在分配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利益的适当划分方面的作用所确定的。而一种正义的观念则是对这种作用的一个解释。”
看看罢,正义的概念是由正义的原则在上述方面的作用确定的。典型的循环论证。正义的原则先于正义的概念。正义的概念没有确定,正义的原则要先出来了。
权威,有些话可信,有些话就未必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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