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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点问题
(1)“进入条件为新加入者的边际贡献大于原团体的平均贡献来度量,一旦不满足该条件,该加入者禁止加入该产品的合作生产,根据自愿原则可转入其他产品的合作生产中(同样需要满足Mar>Aver)或自给自足的单干。
”
那么对于刚进入社会工作的人而言,基本上不符合条件,最终淘汰,最终结果是随着老一代人的减少,没有后来者的补充,最终这个制度后继无人,还是要失败。
即使说不失败,随着这个团体生产力大大提高,那么最终是否会成为社会中的一个利益群体,非集体合作经济,而是集体垄断大多数人的利益群体。
(2)“Mar>Aver ”或“或自给自足的单干”,那么Mar>Aver则被排除团队,Mar<Aver则不愿意加入团队。这就矛盾了。
(3)“自愿进出集体”由于很多生产力不能直接衡量,那么差的人容易混进来,好的人不愿意为集体卖力怎么办?相当于产生“逆向选择”,是否有相关好的机制来衡量,而不是说好人进坏人出这么简单。
(4)“创新型人才”这个会不会导致有才华的人进去后成了“懒人”了。他能研究,就是没有生活压力,导致不出成果。怎么办?还有可能有才华的人进去后也很认真研究,但是也没出成果。这个性质和“懒人” 不一样,但是结果一样,如果没有衡量标准,单靠群众不适合多数逐出。比如一个团队10个人,那么很容易清楚对方能力,如果一个团队10000个人,整个团队能有几个人清楚他的实力?而每个团队的人都是专业人才,如果想提高生产率,那么肯定要花自身工作时间很多,基本上没有那么多时间来监督某个人。所以认为,靠群众不适合。
感觉LZ思想挺有意思的,挺感兴趣的所以回复一个。非拍砖头,仅疑问供LZ深入思考。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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