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20-6-1 18:57 
不用多说,这种亏和赚都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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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多说”就是你论证的方法?我看你就得说说,这怎么 ...
我在2002年出版的价格论一书中第十二章《货币质的问题》中已经剖析这种关系,从货币角度批判了经典反比律(或递减律),从而论证宏观上稳定物价的正确性。前几年进一步提炼成价格钳位定律:无论旧商品购置价如何,当它再返回流通领域时,其价格一律钳位在正在流通的同名新商品上。
这个定律在本论坛发过贴,基本没有反对意见,也有部分直接说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推*翻*了。在股票、期货、手机、房地产等行业,这个定律表现十分明显。
这个定律的用词不是个别商品,不是部门,而是生产领域、消费(终端)领域和流通领域,这个宏观层面的用语,所以这里没有具体人格,不存在亏和赚这种诉求,只存在平衡,即生产=消费,或消费=生产。这样,从个别商品看,一商品生产率提高后其价格马克思的反比律降低,自然是工资不变,出现阁下双稳(工资稳定、物价稳定)中一稳——工资稳定,但是另一稳——物价,肯定不能稳定。不用多说,马克思反比律与稳定物价肯定不兼容。
我知道,阁下疑义并没有消除,因为电子商品、通讯、化工等很多商品价格因其生产率的提高在不断降低,这是事实。但是可以肯定阁下忽视或者是不敢正视另一个事实,建筑、大米、手工等商品的生产率也在不断提高,但是价格在不断上涨,这也是事实。
回答这个问题涉及我价格论一书中1-9章的内容,这部分揭示出一种重要的价格规律(价格第一规律——价格互动规律),它大意是电子、通讯、化工商品降低的价格跑到大米、房子中去了,是它们价格上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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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价格第一规律——价格互动规律:
一商品生产率提高后其价格要降低,但是与此同时,群体中其它所有商品的价格要因此而上涨,且上涨总量与下降总量相等。工资因此而上涨。
对这个规律的形象描述是:在马克思的反比律或西经的递减率中,降低的价格没有凭空消失,而是跑到其他商品中去了,使其他商品的价格上涨了,且人们的工资因此而上涨。这种关系反映在宏观层面,就是物价不变。
价格互动规律告诉我们一个事实,这个世界没有标准商品、一篮子商品。价格系统如同浩瀚的星空,没有固定不变的参照系。动,是唯一的绝对真理。
这个规律决定四种价格现象:
1、价格时间关系。凡长期发展较慢的部门其商品价格不断上涨(以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为主的文化知识的更新速度的平均值为评判标准。指生产率提高速度低于社会平均值的部门);凡长期发展较快的部门其商品价格不断将低。
比如农业、建筑业、印刷业、手工业等商品,尽管其生产率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低于社会平均速度,其价格不断上涨;而手机、电脑、汽车、化工等,由于其生产率提高速度更快,大于社会平均速度,其商品价格不断降低。
2、价格空间关系。在生产方式相同的情况下,商品的价格在发达国家和地区高,在落后国家和地区低。比如大米、牛肉面、搬运、火箭、手机的价格在美国高,在中国低;在北京高,在武汉低。
3、工资空间关系。同样劳动支出所挣的工资,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国家高,在经济落后地区和国家低。比如搬运工、理发师、教师的工资,在美国比在中国高,在中国比在印度高,在北京比武汉高,在城市比在农村高。
4、工资时间关系。同样劳动支出所挣的工资,随群体经济的发展不断上涨,随群体经济的衰退不断降低。比如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工资增长近100倍,而伊拉克在海湾战争后其工资急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