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y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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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迎:高学费对穷人有好处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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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4-29 22:16:00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6-4-29 21:51:00的发言:…只要有潜在的竞争对手,垄断这回事就是有名无实…

这句话也实在无法反驳。问题就是,如何判定“潜在的竞争对手”存在与否?或者,怎样才算潜在的竞争对手?“潜在”与“现实”的区别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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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4-29 22:27:00
以下是引用TravisBickle在2006-4-29 21:34:00的发言:…有些人会因为上大学成本低而不珍惜机会…

个人不太同意这个逻辑。

“不珍惜(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与“成本低”的关系似乎不大(甚至可能相反)。如果我们愿意采用“成本论”的套套逻辑,这种行为说明当事人(至少在当时当地)认为接受大学教育是件高成本的事,因而不愿意认真接受大学教育。不同人的眼中有不同的成本,不同的成本决定了不同的行为。与“机会”对应的恰恰是“机会成本”,机会成本与选择是分不开的。

“上大学的成本”如果比“干其他事情的成本”低,当事人应该高高兴兴认真上大学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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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6-4-29 23:43:00
难道垄断权利不是经济物品?难道经济物品会无人理会?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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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6-4-30 00:09:00

可能是没把概念说清楚:垄断,往往指少数生产者,极端者为一个。但就是只有一个,谁来当这一个生产者,是不是自始自终由他来当这一个?这个意义上,垄断是不存在的。

事实上,由于人为的原因或技术的原因(比如天赋,专权等),现实生活中,和没有或较少人为设障碍相比,竞争仍然是存在的。这个意义上“为什么不能放手一试?”与“天下哪有垄断这回事?”我想是不矛盾的。

套套逻辑是无法反证的。这当然对,但加约束条件上去呢?还是不能反证吗?还是看事物角度有问题?套套逻辑,当然比什么论点没有要强,有人说科斯定理是套套逻辑,我认为从斯蒂格勒的最初表达来说,是的。但它的确给你看问题角度的启示,结合具体的制度或组织形式,从一维或多维角度还是可以度量交易成本这个变量的(比如,张五常关于价格管制的那篇文章),这个意义上,科斯定理大有用处的。

“竞争”与“市场”其实是可以涵盖一切的。”这我也同意,光这样说,这样解释也是套套逻辑,但加是约束条件上去呢?如果把市场价格看作是市场竞争的标准(制度)呢?和比如计划这个制度下比较呢?或者如哈耶克说的,分立产权者从各个方面探索的信息量与计划下信息总量比较呢?我想是可以比较的。

我想我们这样讨论,题目太大,光一点,一个角度,一个具体的问题或实例出发,讨论基础会更扎实。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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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pichi 发表于 2006-4-30 09:47:00

蓝田兄关于只要存在潜在的竞争者就应当允许“垄断”的观点我是赞同的。通过正当竞争获取的“垄断”地位不仅可以达到帕雷托最优,而且从垄断的原初意义上说这种“垄断”并非真正的垄断,它仅表明了某商品市场的一种“一人供给,多人需求”的最优状态。“一人”不是特定的人,任何人都有机会成为这“一人”的供给者,因而也是一种公平的竞争。

但我们讨论的主旨不是这个,而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竞争问题。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蓝田兄认为价格应由市场确定,因而国有高校定高价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不论什么垄断,“严格地说,你要、我要垄断的权利,这不是竞争是什么”。显然,这是张五常大师自负的逻辑导致的结论,而蓝田兄出于对逻辑思维的崇拜不加置疑的全盘接受了。蓝田兄其实忽略了一个“市场化”至关重要的问题,即竞争需不需要规则?长期以来我们存在着一个错误的认识,即在中国式的计划经济下扼杀了竞争,因而需要人为的“引进”竞争。但是,改革前的中国社会真的竞争不激烈吗?且不说政权上你死我活的竞争,即使在纯经济领域部门之间的利益分配、阶级之间的话语霸权、个人之间的升迁荣辱无不充满竞争,但这种竞争不是现代市场竞争,而是不择手段的野蛮竞争。

为什么说这种野蛮竞争不可能带来现代文明呢?因为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在所有的领域都具有领先他人的能力,即他必定在某个领域是天然的弱者,如果竞争没有规则的约束,他必定会在他弱势的领域被打倒,并制约他在优势领域的发挥。这必然导致这样的现象,即哪个领域对人们的生存最重要,在这个领域里具有优势的人就能赢者通吃。通常我们所见到的就是军事领域具有这种独特的地位,军人干政干学干预社会任何一个领域,尽管他们并不在这些领域有所擅长。

话说得有点远,拉回来讲。从竞争的广泛意义说,竞争无处不在,然而有的国家和民族竞争力强,有的竞争力差,其区别则在于竞争规则有所不同。最充分的竞争存在于丛林,然而人类终于获胜,并不在于人们有尖牙利爪和个人头脑聪明绝顶,而在于人们之间形成了有制约的竞争规则,这种规则即是亚当斯密爵士所说的“看不见的手”,亦是哈耶克所说的“扩展秩序”。

我背不出电脑键盘的排列图,但这并不影响我的打字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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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anhy 发表于 2006-4-30 09:48:00

  学校是一个事实的企业,同样是追求利润最大的,因此就其本身来说,学校有着强烈地提高学费的意愿。但是,另一方面,我国的高等教育更多地被世人看成一种公益行业,其社会利益大于企业利益,这就有必要依靠政府来平衡高校两种利益。

  设立高学费,只能增加的是企业利益,任何依靠基金来转移利润的说法只能是自欺欺人,高校不会有这种内在激励,即是存在行政命令,也不可能真正地实现利润的转移。由此,与其等待高校发善心,不如政府发善心,对于穷人来说,不外乎有两种,一种是政府补贴到个人,一种是政府补贴到高校。在当前的国情下,由于交易成本的问题,补贴到个人存在着较大难度。可以采取的政策取向,个人认为,还是应采取低学费+高校补贴的方法。

  张维迎的想法只不过是站在高校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角度,是既得利益者为维护自身利益的欺世之言。穷人哪有自己的发言讲台,谁代表穷人?至少,经济学家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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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4-30 10:06:00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6-4-29 23:43:00的发言:
难道垄断权利不是经济物品?难道经济物品会无人理会?

问题来了,“垄断权利”这种“经济物品”可不可以又被“垄断”呢?看来,“垄断”要分“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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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4-30 10:22:00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6-4-30 0:09:00的发言:…可能是没把概念说清楚:垄断,往往指少数生产者,极端者为一个。但就是只有一个,谁来当这一个生产者,是不是自始自终由他来当这一个?这个意义上,垄断是不存在的…。

如果你愿意用这种“垄断”的含义,那么这种“垄断”与我们讨论的问题有什么直接关系吗?这么理解垄断,对现实问题的分析能提供哪些洞见呢?特别是针对我们讨论的问题?(如果你如此愿意“针对具体问题”)

美国的反垄断法规定,拥有垄断地位并不违法,利用垄断地位谋利才是违法。各种知识产权保护法,就是从法律上确立或保证了一种垄断地位(当然同时这也限制了这种地位——没有不加“限制”的“保护”)。如果你不愿意承认这也是“垄断”,那么在你的理论中完全可以没有“垄断”这个称谓。这其实只是辞谓上的问题了。经济现象还是那些现象,无论你是否愿意用哪个称谓称呼它(就像《武林外传》中说的:“你可以叫‘姬无命’,我也可以叫‘姬无命’。去掉这个名字后,‘我’又是谁?”)。

如果有人已经利用“垄断地位”谋利(抱歉我还是愿意用这个词,我也找不到更好的词),而他们也在拼命维持这种地位,就算你不叫它“垄断”,你也总该为这种现象说点什么吧?(就算你更愿意用“竞争”,“竞争”也不是“天下天鹅一般白”吧?总有点不同吧?你如何区分不同的竞争呢?不区分竞争,你如何又愿意主张“放手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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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袋 发表于 2006-4-30 14:07:00

三个斑竹一台戏,挺娱人的。

此时的感觉是不吐不快的感觉。教育是国家之根本,众人关心是一幸事,但大家并未看透此事,尤其张教授,身为国家顶级高等学府商学院的(副)校长及教授,浸霪经济管理十数年,却没有看透此事,大家试想中国教育路在何方?

袋子斗胆为大家阐释真义,为大家举烛。

1)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学费无所谓高低一说,这从何说起呢,举一例子,您认为是5000元的电视机价格高了,还是50元的收音机价格高了。如果您提供的商品,价格于价值不符合,再低的价格也会是高了。学费亦如此,您提供的教育名不副实,再低的学费也是高了,如果是名副其实,那么,再高的学费,也不高。

2)从以上可看出,张教授的高学费对穷人有好处的论调是错误的。有些人可能不服气,因为张教授的逻辑好象是严密的,毕竟学校可以拿出多余的钱来补助贫困学生。那么他逻辑的漏洞在那里呢?就在于,他没有看到(或者看到了装糊涂而已)又有多少钱流进了某些人的包包里,多少人因此而爆富。这种暗流必然导致,你提供的教育是名不副实的,高学费是真的高了。

从另一方面讲,如果真要靠富人的变相补贴来解决贫困学生上学难,那么中国教育真就要歇菜了。在转贴文的倒数第三段,可以看出张对富人的作用心乡向往。本人在第3)点将阐释他的观点为何是陋见。

3)教育具有公共品的特性,张没有看清楚。本人认为,广义讲,教育是有关国家民生的公共品,国家应对教育的成败付全权的责任。把教育寄希望于几个富人,不是贻笑大方嘛!

同时,教育的产业化,使教育具有了商品的特性,那么某些方面,教育应该符合市场规律。

那么,对于教育,我们一定会看到两个机制在运行,一个是公共机制,一个是市场机制。其中的关键不是在于去掉哪一个机制,去掉哪一个机制都是不客观的。本人认为教育作为公共品的成分为主,公共机制应该是主要的。

4)在转贴文的最后一段,张建议是否能把教育部的内部分拆为二。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做教育的和受教育的都对教育不满,这表明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本人认为这不是教育产业化的错,而是国家政府部门没有充分考虑教育产业化后的问题,没有相应的措施,因而造成了目前教育某些方面的混乱,这是政府行为的失误。政府(这里不指教育部,教育部是失职的)应该尽快采取行动,制定短中长的策略解决问题。

5)本人认为教育主要作为公共品,高收费是不可取的(当然,这里政府需要的管理和补贴),本人想比对医疗的情况来论述,没有时间了,从略。

6)另外,张对教育中OEM和每年教育经费的流失的认识也是偏颇的,本人也略了。

袋子

我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2226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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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4-30 14:44:00
个人理解,仅仅就“学费论”而言,张之误在于将几个不同的问题混在了一起。张也全篇回避了高校讳莫能深的成本结构问题。开源固可贵,节流不可行?(当然张的观点也许是不能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否则改革的阻力会更大甚至搁浅。不过事实上让富人多交钱的方案算不算也触动了他们的既得利益?普通富人的既得利益就比其他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更易触动?富人如果也用脚投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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