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的中国,要创建和发展的市场经济,不是传统的市场经济,也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公有制为主体,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重要基本特征。从这个意义上将,创建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创建和发展
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显著特色,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课题。
特转贴: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荣兆梓教授的新作—《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供网友参考。
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
荣兆梓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2010年08月07日10:46
内容提要 社会主义无非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因此,社会主义的信念体系仍然以公有制为核心。文章讨论了公有制不同实现形式在市场竞争中的相对优势,及其总体的潜在效率,认为在继续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对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环境下的效率会有更加充足的信心。文章在市场正义与公有制正义相互叠加的理论基础上,讨论了二者的关系,认为我们的市场经济在发育过程中,必将形成以劳动平等为核心的,比私有制市场经济更高程度的公平与正义。文章最后指出,按照公有制的发展逻辑,中国的经济模式必须超越"政府主导",在人民群众的自主参与下提升社会主义的制度正义。
关键词 社会主义;公有制;市场经济;效率;公平;信念体系
作 者 荣兆梓,安徽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作为经济制度,社会主义无非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他比私有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具有更高的效率,更多的公平。对中国共产党人而言,这不仅是对实践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认识,对世界百年社会主义制度演化的理解,而且也是一种建立在科学理论基础上的信念。这一信念体系的核心就是公有制。我们相信:公有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蕴含着比私有制更高层次的公平与正义,而且在相当广阔的经营领域中具有优于私有制经济的微观效率。唯其如此,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才有可能从宏观经济绩效与社会公平正义两个方面,全面超越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
【正文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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