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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新作《收入差距真的大了吗》①又有不寻常之论。主旨从标题可知,是否认我国收入差距在拉大。而收入差距在不长时间内迅速扩大以至贫富悬殊,既是民众的切身感受,也是学界不多的共识之一。茅于轼的文章颠覆了人们根据世行发布的数据和切身感受得出的结论。诚然,无论结论得自人们切身感受还是世行数据,都不享有免遭质疑乃至颠覆的权利。但是要提出相反观点,依托的证据应可靠,论证过程须理性、谨慎,经得起推敲。很遗憾,茅于轼似乎只顾发布新说而无意满足这些基本要求。
一.似是而非、曲折迂回否认收入差距大
茅文这样开头:“都说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已经达到危险的程度,但贫富分化究竟到了何种程度,具体、详细的统计数据是咋样,据我了解,还存在不少疑问。根据过去的历史经验,过大的收入差距通常会引发治安问题,特别是穷人衣食无着,会铤而走险。然而,检查一下近来发生的社会群体事件和突发冲突,会发现像杨佳杀警案、瓮安动乱案、邓玉娇抗暴、唐福珍自焚案等,却极少是由于收入差距引起的,多半是老百姓没处讲理,不得不走向暴力。”
文章以“对数据存在疑问”挑明观点。继而提出收入差距过大引发治安问题、近年冲突跟百姓缺乏讲理和表达诉求的渠道有关。根据这两个颇为矛盾的说法,便断言冲突极少由“收入差距引起”,隐在该断言下的是由文章题目和开头“疑问”所标示的观点:近30年来收入差距未必大了。
那么,以上几点能支持他的断言吗?
对统计数据存在疑问,不假。不过人们更多是怀疑低估了实际差距。有此怀疑绝非想当然,而是依据了一个重要事实:在我国官员财产不公示、且存在严重的官商一体②情况下,大量灰色收入和腐败性收入很难统计。别的不说,拥有的房产量和私人海外存款等大宗财产就很难进入贫富差距的计算之中。茅于轼怀疑统计数据夸大了差距,却不提供他认为可靠的数据来支持其怀疑,这样的怀疑不比街头巷尾或网上无根据传言更有价值。
对治安问题的表述似是而非,跟谈收入差距是否拉大一样,不明说“没有”,而用一个“历史经验”迂回表示“没有引发严重治安问题”。接着则说:“贫富差距直接导致的后果本应是犯罪率的提高,但我查了2000年以后的中国统计年鉴发现,当前社会治安问题虽然呈现上升趋势,却并没有什么突然的变化。社会流动性增加,家庭分离,商业社会言利少义等,才是治安恶化的一些诱导因素。”只说查了数据,却不告知具体数据究竟怎样;说没有突然变化,也不告诉人们,怎样的变化才算突然。而有限承认的“治安问题上升趋势”,原因则归于社会流动性增加,家庭分离,商业社会言利少义。然而,流动性增加和家庭分离,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90年代已相当普遍了,但他并未提供数据证明因此带来严重治安问题。要把2000年之后治安问题增多归到这两个因素上,需要证据,不能凭感觉;认为增多跟收入差距无涉或关系不大,同样不能凭感觉。至于“商业社会言利少义”,可不像出自一个市场派经济学人之口。现代商业文明以诚信作为良性运作的道德信条,这是经济学界不分派别普遍认同的。即使商业社会就如茅于轼所说是言利少义,也并不意味着引发治安问题。这样的论证文不对题!
尤令人费解的是,两处谈数据,数据显示收入差距大,他说“存在疑问”,根据上下文,此处疑问意味着否定;可要否认治安问题发生突然变化,又称查了统计年鉴,意味着对治安状况的断言以此为据。这种对数据按需取舍、且不说明取舍理由的态度有违治学之道。
茅于轼没有否认社会群体事件高发,而是指出民众无处讲理,政府拒绝沟通而导致官民冲突是很多群体事件发生的重要根源。在该文,这是少有的清晰、明确表述,也是文章亮点③。但民众诉求渠道被堵塞而引发冲突,不是问题的全部,更不能以此证明收入差距不大或差距不足以大到引发治安问题。断言收入差距没有引发严重治安问题,缺乏根据,也跟人们的真实感受太不相符。近年治安形势愈趋严峻,刑案高发,人们体验深刻,警方也决不敢否认,除非久居深宅大院不识外间变化,才会相信问题不大。北京大兴不是以治安名义封村吗,这可是前无古人的举措。眼下,继学校要警力维安之后,医院发明了聘警官当院长。警官护院,是权力乱象,但也折射了包括治安在内的其他种种问题。治安恶化还有一个更直观且相当刺眼的现象可资佐证:近年政府机关连同其家属院戒备森严,前所未有。此现象纵然与政府跟民众关系严重错位直接相关,但跟政府部门心中有数的治安状况也大有联系。
不过无论治安问题严重与否,据我看,都不能直接作为判断收入差距状况的根据。二者间没有茅于轼说的那么简单的关系。而他把二者关系简单化之后,不给出任何依据就贸然断言治安问题不大,又据此否认收入差距拉大,论证方式很不靠谱。
二.将“公平”主观化而一笔勾销
公平、公正是自古以来人类的不懈追求,也是评判社会的重要价值准则。对这一任何社会无法回避、讨论收入差距尤其不可回避的问题,茅先生采取了消解法,说:“‘公平’其实是一个很含混的词。由于含混,各人有各人的理解。最直观的公平就是大家都差不多,特别是大家的消费差不多,有些人看到当今社会穷的穷,富的富,消费水平相差十倍百倍,不平之心油然而起。”于是,词义“含混”、各有各的理解、再加“不平之心油然而起”的臆断,三管齐下,公平就成了纯然主观的个人感受,无客观性可言。而“有些人……不平之心油然而起”的表述还暗示“不公”是眼红和妒富心理的产物。
诚然,何为公平,怎样才公平,一直存在争议。然而,第一,公平与否,纵有主观感受一面,但作为社会的价值评判标准,有若干指标,种种指标依据的是客观事实而不是感觉。所以,公平问题不是茅先生用“含混”等几招就可以打发掉的。第二,无论怎么界定,无论有怎样的政治、文化差异,都难以否认某些现象为不公。如,财富快速向少数人高度集中,特别是这一过程始终有权力的参与乃至操控——贪腐、官商勾结、权力分肥和自肥、行政垄断和无处不在的准入门槛,等等,莫不如此;央企高管自定天价年薪,普通劳动者收入过低;垄断企业职工与其他企业职工收入的巨大差距;在工人与资方关系上,政府以保护投资环境的借口压制工人,工人被卸掉议价能力而作为孤立的个体面对资方,工资水平全球垫底;个税主要由中低收入者承担而有劫贫济富性质、中等收入者被挤压,随时有落入底层的危险;公共服务的极端不平衡既在城乡之间、不同职业之间,更在官民之间……
这些是实实在在的事实,不是感觉,也不含混。但茅于轼罔顾事实,将其彻底主观化,从价值根基上消解掉这个问题。
三.二重标准谈贫富
“有人提出,现在贫富差别可能比改革开放前还小了。这个观点我非常认同”。至此,核心论点正式亮出,即,现在的贫富差距“小于”30年。此论惊世骇俗。但怎样得出的呢?撇开混乱得一塌糊涂、到处自相矛盾的表述,他给出用以说明贫富差别比过去小的证据之一,是过去只有局级干部家里能装电话,现在差不多人人用手机。证据之二,过去是吃饱和挨饿的差距,穿暖和受冻的差距,现在是吃什么和穿什么的差距。
这两条勉强可视为证据的内容部分符合事实——说只有部分符合,是他的说法太粗疏,好像过去不存在穿好穿坏、吃好吃歹的区别似的。但即使根据部分符合事实的内容,要证明现在贫富差距小于过去,也极其荒唐。
首先,茅先生使用的贫穷标准是静态的,富裕标准却在挪移,以静态的贫穷标准和因时而异的富裕标准淡化差距和当下贫困阶层的困境。
谈及贫穷,他完全无视时代变迁对“贫穷”标准的改变,忽视不同条件下基本必需品在变化。以他作为证据的手机普遍使用为例。新技术发展使这种通讯工具价格低廉而普及,此其一。更重要的是,现今社会条件下,手机对很多人来说已是不可缺少的生存工具而绝非可有可无,对背井离乡、家有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农民工更是如此。相反,一些可以足不出户但远比民工富足的人至今不使用手机。所以,是否用手机,丝毫说明不了经济境况;普遍用手机,也丝毫不能证明贫富差距小了。
第二个证据是吃穿。他断言30年前的差别是吃饱穿暖跟挨饿受冻的差别,现在是吃什么穿什么的差别,按他说法,后一差别小于前一差别。这里,他忽视了一个学者绝不该忽视的背景事实:中国经济经历了30年快速发展,贫、富标准都在变化。死抱住国家经济濒临崩溃时期吃不起饭的所谓贫困标准,于是,今天可以不挨饿受冻、可以活命了,贫者的贫困程度便算是减轻了。诡异的是,忽视背景的静态标准并未贯彻到底。谈及富裕,却未按30年前标准,比方说,视拥有万元为大富,更没有拿他眼里30年前“温饱即富”的标准来比照,而是避开财富高度集中在极小部分人身上的事实,把这部分人跟低收入的差别极力淡化成在吃穿享受上“好一点”——如此谈差别,我很想知道他怎样看待诸如黄金宴跟勉强糊口或某些希望小学孩子的食物之间的差别——。唯一承认的重大差别是,社会贫富两级的住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