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的价值 一般可能学过马克思经济学的人都会机械的想到 商品的价值等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诚意单位必要劳动时间的价格 学过西方经济学的人也会下意识的想到 商品的价值等于他能给人带来的效用 这些有错吗 我不敢说有错 至少我以前就是这么理解的 但是这样理解对我来说除了考试没有带来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现在换个角度来想想 在经济学中 商品的货币价值与替代品有关 也就是说 一件自行车的价值 是你在内心与其他的商品进行比较之后作出的 不管是有医生还是无意识 你都下意识的这么做了 也许这就叫客观规律吧 比较之后呢 其他商品的最高价值就是这出售这两自行车的最低价格 购买这辆自行车的最高价格
明白了这一点 我想明白了一个长久以来不明白的问题 为什么西方经济学中说交易可以产生价值 张五常称之为“上下交争利” 举个例子可能说的清楚一些 比如上面那个自行车的例子 A有一辆自行车 但是他更想要一个游戏机手柄 游戏机手柄的价格是40元 那么此时此刻 这辆自行车的价值在A心里 就是40元 而B需要一辆自行车 他愿意出的价格是60元 也就是说 这60元他买其他东西能得到的最高价值就是60 这时候 他们之间如果以50元达成交易 那么 A现在的效用值是50元 他用40元买完手柄还剩下10元 B现在的效用值是70元 他用50元买了估值为60元的东西 剩下10元 看看吧 如果不交易 A的价值是40元东西 B的价值是60元东西 合起来是100元东西 一交易之后呢 50+70=120 这就是交易的魔力
写到这里 可能是没有多大的用处 我突然想起了前两天看电影的一个镜头 一个未婚先孕的妈妈为了生孩子 不得不把自己的座驾-一辆奥迪A6紧急出售 出售的价格当然是大大的跳水了 好像是5万块 这个例子典型的体现了上面的商品价值的概念 取决于你此时此刻的替代品的价值 于是乎 我想到了一个已经发财的好办法 那就是趁火打劫 专门收这种急着用钱不得不卖的二手货 可以利用专业化带来的规模优势 给急于出售的人带来更高的价格 也会因为专业化带来的信誉优势缓解二手货市场上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问题 卖出更好的价格 何乐而不为 后来又一想 这件事情早就有人干了 我们的祖先还干成了巨大的产业 典当 不过这个行业建国以后好像被禁止了 最近好像有火起来了 越是金融危机越赚钱啊 典型的希望天天下雨的那一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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