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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的中国,房地产不仅是一个行业问题,而且上升为一个社会问题;不仅是一个市场问题,而且是一个民生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不仅是一个国内话题,而且是一个全世界关注的话题。
房地产牵涉的各方利益主体也比较复杂。有房地产开发商,有广大的老百姓,有银行、风投、保险、地下金融等国内金融组织,有各种形式的外资,有各种投机势力,有地方政府,有中央政府,等等,还包括各种灰色或黑色利益势力,比如与房地产开发商勾结的贪官污吏、黑社会组织等。
房地产行业所关联的上下游行业也比较复杂,钢铁业、金融业、家电业、其它家庭用品行业(卫浴、灯饰等)、装饰装修业、房地产中介等等。房地产的兴衰直接关系到这些关联行业的繁荣。
可见,包括从历史和世界范围内考察,房地产行业不但在国内而且在世界范围内本质上都是一个综合各种社会复杂利益的“超行业”产业。无论在西方发达经济集团的美日还是新兴发展经济国家,比如中国、东南亚等国家,房地产都曾伴随着这些国家经济和金融的繁荣而被投机和炒作,甚至发展成为整个社会经济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那么房地产行业的疯狂竟究为哪般?
应全面运用政治经济学的原理来分析才能整体的认识:
一、房地产是社会的刚性需求行业
吃穿住是人的基本需求。一是要有房子住,二是要住上好房子。这是我们这个时代每个人的合理诉求但未必是现实的需求。因为现实的需求要以现实的购买力为前提。而这个购买力的界限往往不是以人们的观念中的常识来决定的。在中国,大城市的房地产成为投资和投机的对象,日益高涨的房地产价格把大量的人群阻止在合理的购买力界限之外。这不但包括无房的人群,也包括已经有房子但是要求改善住房条件的人群。当人们合理的诉求加上合理的购买力在高房价面前却步时,一个普遍性的社会矛盾产生了。因为这个大量的有购房需求的人群,包括了有体面职业、真正通过汗水创造社会财富的人群,即所谓的“中产阶级”。这个问题是对他们良心和尊严的挑战,是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挑战!他们所应得到的基本利益和正当需求被残酷的剥夺了。这个角度的观察,房地产行业上升为社会稳定问题因为也是政治问题。
二、房地产行业已经超出行业范畴,形成了一个坚固和顽强的房地产利益集团
首先是谋取暴利的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市场化后,中国形成了一批暴富的房地产开发商,这个群体暴富的突然性和夸张力与煤老板是一个性质的。但是煤老板最终只是成为暴富者,而房地产开发商则成为中国社会的一股强大的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并在媒体和话语权上取得了和政府(这里主要指中央政府)和广大百姓直接对抗的话语权和力量。
其次是各级地方政府。他们公务员工资、他们的地方财政很大一部分甚至在有的地方百分之五十以上依赖房地产来提供。地方政府沦为了房地产集团的幕后政治后台,甚至不惜和公众的利益直接对抗。这里,关涉到我最关切的另外一个话题,即中国的官僚集团已经形成了自我利益膨胀机制,其中的部分系统已经成为一个压在中国百姓和社会未来发展头上的一座大山。它与腐败一起,成为中国未来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解决的两大政治问题。但在这里不展开论述。说到地方政府,还必须提到的是一些掌握权力的部门和个人直接从房地产“事业”上捞取大量的贿赂和压榨,成为贴在房地产标签上的又一个黑色图腾。
第三是金融业。金融是房地产的命脉和血液。没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房地产就是一张皮。金融和房地产开发商一起(我们没有用“勾结”一词,是出于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单纯盈利的目的,以及它区别于高利贷的特点和服从国家调节和管束的等最后的尊重!)掀起了中国房地产一波又一波的高潮。银行(包括其他金融机构和民间地下金融组织)在享受房地产稳定可靠的收益的同时,也不断将自身与房地产及关联主体(如贷款购房者)日益捆绑起来,发展到了房地产崩溃则银行自身也崩溃最后是整个国民经济身受重创的深度。这一结果,成为国家调控房地产时必须置于头等考量的问题。这也是房地产行业上升为政治问题、社会问题的主要内因之一。
第四是大量的富人阶层和投机客。房地产疯狂的背后是丰厚的投资和投机收益。中国的房地产在早就房地产开发商暴富的同时,也早就了一大批依靠房地产暴富的投资群体和投机群体。这与金融市场上的“以钱生钱”的把戏本质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在这里投机工具是商品房而不是金融产品而已。中国的贫富分化加剧有这批人的“功劳”。他们在投资和投机房地产初始目的只是保值或增值或获取高额利润,但是随着房地产行业问题的积累,他们在思想上现在获得了一个阶层身份意识,与房地产开发商、地方政府一起,成为反对中央房地产调控的一个“跟班”和“后备军”。这些人是掌握社会财富那百分之二十以内的人,他们分布在社会各个行业和层面权力和财富的顶端,包括很多握有社会舆论权的各色精英人群。他们是跟随在房地产开发商等后面进行附唱附和。
主要是以上四种势力构成了中国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这些集团掌握的手段是令人生畏的手段:地方政治权力、金融势力、金钱资本。而这两种手段是最容易寻获代言人和获取舆论权的手段。所以,房地产利益集团能直接公开的与中央对抗和广大社会民众对抗就不足为奇了。
三是中国的所有制经济发展不平衡
这个问题主要归结为民间资金缺乏多样化的投资渠道,导致民间资金“投资无门”现状。第一,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行业在很多方面和层面太“公”,控制过死,很长一段时期以来漠视和抵触民间资本,造成了民间资本政治上的弱势地位,也进而造成民间资本在整个社会层面上的政治弱势,民营经济发展举步维艰,处处受到行政权力系统的掣肘和勒索,这里面包括腐败。这迫使部分民间资本转向同政府和官员权力的勾结,客观上造成中国权钱资本的形成,造就了一批依托于权力的畸形民间资本企业。这里面含有大量的裙带关系,即权力腐败者的亲属等关系圈依托权力形成一大批直接权钱资本。直接的副产品是:大量腐败官员群体的产生以及政府存在的效能低下;民间资本投资环境的整体恶化;国有经济行业企业在政治优势的保护下,惰性和效率低下也成为必然,甚至直接参与暴利行业的投资,比如房地产。第二,民营资本发展存在畸形现象,主要是和权力勾结的经济产业发展比较突出,例如房地产和煤炭业,而缺乏权力“照应”的民间资本很难介入,造成了民间资本投资的不平衡,甚至分裂为权力依托型民间资本和非权力依托型资本的分类。第三,国家政策上的偏颇。政府没有创造出多样化和宽松的民间资金创业环境。致使投机和投资片面、畸形。房地产和前些年煤炭的疯狂、“蒜你狠”、“豆你玩”等等即是表现。我们在结果上可以指责民间资本的投机和痛斥权钱资本的猖獗,但是在客观上应该深入认识它们过去一段时期以来整体发展环境的艰难。
四是国家治理的缺陷
任何国家都存在治理缺陷,如同没有完美的市场,世界上也不存在完美的政府治理。这是一个逐步改进的历史进程。但是对于重大事物发展趋势和后果的尽职预测是任何国家和政府的必备功能。先进经济发展经济国家的经验提供给我们的,是研究室教授的研究资料还是政府决策和预警的借鉴?这不是一个可以原谅的行为!但是这些方方面面的沉重代价可以作为未来改善的借鉴。这同样适用于中国房地产现状和今日之后果。
我们注意到,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形成是中国市场化改革的结果。市场化改革是中国发展和中华民族复兴在现阶段的必然选择。
对于“市场化”,存在两个主要思潮:自由市场经济原教旨主义和国家控制下的市场经济。在这里,我会跑题论述一下中国“自由化”市场改革的理论背景。然后再回到房地产问题上来。世界上不存在而且过去和未来也永远不会存在纯粹的市场经济。自由市场经济如果说存在过,这里说的只是如果,因为在“存在”的那个时候,即资本主义发展的第一波浪潮(英国工业革命开始到19实际末和20世纪初垄断资本主义形成),那时候资产阶级政府(英法德美日等)不遗余力的用枪炮来为本国的资产阶级在全世界进行扩张保驾护航,政府的政策全面是支持而根本无限制,这里谈到政府的作用,不是没有政府而是依靠政府。如果没有本国政府的军队开道,单凭一张自由市场“通行证”,没有任何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和地区会让西方的资本家来本国“自由买卖”。所以,自由市场经济即是在资本家最为怀念的“辉煌时代”也从来没有脱离社会和政治制约。“二战”以后的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也从来没有完全自由过。以地球人心目中最自由的美国来说,它的自由市场的发展只是对“罗斯福新政”所形成的国家经济和管控模式进行逐步放松过程。最后,令市场自由原教旨主义者们津津乐道的自由也只是以下两种“自由”:垄断资本的“自由”发展(同时是竞争对手的一个个消亡,这里自由变成了弱者的地狱)和短暂的“完全金融自由”,到目前为止是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监管的牢笼又一次套在“金融自由”的头上。自由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发源地还告诉我们,它们的“自由市场”基础是法治。而我们知道法治,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完善和发展起来的。一个良好的法治体系是经济不断发展的历史产物。在一个温饱还没有解决、政治动荡的社会,谁还去在乎法治呢?谁如果告诉发展中国家:你们如果直接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将会走自动向繁荣,那么,这不但在实践上已经被驳倒了(广大亚非拉国家的遭遇就是证明),而且在理论上也是可耻的(即使是无意的和单纯的):因为法治的形成必须依赖经济的逐步发展。没有经济发展何来成熟的法治?又何来“自由市场经济”?
因此,自由市场经济原教旨主义所“信奉”(对自己是信仰,对别人是老师甚至是蒙骗)和鼓吹的纯粹自由市场经济从来没有真正存在过。对于已经处于发达地位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来说,市场只是一个可以融通资源、提高效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经济形态。它本质上没有任何“主义”,没有任何政治附加意识形态。过去和现在的市场被披上意识形态的外衣,或者是一个战略,或者是一个幼稚的信仰,或者是一个优越的心态。如果自由市场经济原教旨主义者现在在西方仍然鼓吹市场万能,那么只是为经济、金融、科技等处于全面优势的本国政府开拓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和获取利润鸣锣开道;在发展中国家这种主义者则是患了市场偏执症和短视症。在这里,发展中国家关心的只应该是一个能促进经济发展的“市场”,不管它是以法治为基础的还是以政府管制为基础的,所不同的只是发展的阶段的差异。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与各自国情相结合。与国情相结合,就是哪些行业和资源可以纳入市场进行融通和交易,哪些是需要先有国家控制然后才能逐步纳入市场,哪些必须由国家和市场共同使用,哪些必须有国家管控不能由市场来交易......这些选择,要根据国际贸易和经济环境、本国行业竞争力培育、法治健全发育程度、市场发展程度、本国民众整体利益等方方面面的情况来决定。这时候的市场就是一个通过国家的管控和呵护市场,能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市场。市场是一条必须走的道路,至于怎么养护、怎么走这条路,必须结合自己的世纪进行选择。飞机走的是天空、火车走的是铁轨,小汽车需要的是柏油路,马车走的乡村道路。火车飞不上天空,汽车不需要固定的铁轨,这个道理是一目了然的。至于什么时候大多数资源可以成为市场调控的对象,这是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问题。因此,在与西方发达经济体竞争的过程中,新兴经济体的市场必须接受国家的管束和呵护,国家的管控和呵护其实替代的是发达国家的法治和合同功能,而这也是发展中国家未来的市场治理形态。同一历史发展进程和阶段,先进国家所走过的只是后进国家的明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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