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gq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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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进民退”争论谈国有企业改革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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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国际金融经济危机的国际背景下,美国为挽救经济全面崩溃,相继把陷入困境的金融行业乃至制造行业的大型公司国有化。我国政府为规避危机的影响,相应启动了4万亿元投资计划等政策措施,同时出现了国有企业重组民营企业的现象,如,中粮集团入主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并购日照钢铁公司,四川航空控股鹰联航空,山西煤炭重组等。据此有一些人惊呼“国进民退”了。如何认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国有企业存在的合理性有不同解释
  1. 西方经济学认为,建立国有企业只是为了弥补“市场功能”的缺陷
  西方主流经济学强调,只有私有制企业才能更好地在市场经济中运行。因此,在市场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市场的主体都应该是私有制企业;只有市场不能发挥作用的领域,即公共品的提供领域,才需要政府设立国有企业。当然,政府既可以通过创办国有企业(即政府所有的企业)来完成公共品的提供,也可以通过提供资金给私有企业,由其来完成公共品的供给。可见,即使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创办和发展国有企业也并非必需。在美国,导弹、潜艇等“公共产品”就是由私有企业生产的。
  正是基于西方经济学理论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我国一些学者要么认为我国的国有企业要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要么认为国有企业在所有行业和经济领域都没有存在的必要,把所谓的“国进民退”说成是违背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至于在最近这次金融危机期间,美国政府为了“救市”,变私有企业为国有企业,这些学者也认为美国政府无意创办和发展国有企业,一旦经济形势好转,美国政府就会抛掉手中的控股权。因为历史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私有化浪潮和国有化浪潮交替进行的情况。
  2.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发展国有企业是为了实现劳动平等
  关于为什么要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的问题,从西方经济学理论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不仅找不到一个很好的答案,而且更多的是提供不建立和不发展国有企业的论据。只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对此问题给出了科学的解答。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发展国有企业即全民所有制企业等公有制企业是为了实现劳动平等。劳动平等包括地位平等、分工平等、决策平等、分配平等等方面。在现阶段的条件下,劳动平等最本质的表现就是按劳分配,就是在生产资料或者说资本公有的条件下,人们只凭借自己劳动的多少来获取收入。这就避免了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和由此造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从而保证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在生产资料或者说资本私有的条件下,按资分配就成为必然的分配方式,同时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机制和“马太效应”,会造成生产资料或者说资本归属的两极分化,进而加剧按资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分野,即凭借资本能取得更多的收入。因此,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是私有制的必然结果,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又必然造成有效需求的不足和生产与消费循环的断裂。
  美国作为最具代表性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由于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和由此造成的有效需求不足,生产与消费循环的链条就会经常断裂,每隔一段时间就发生经济危机。虽然通过征收累进所得税、健全社会保障、发展消费信贷等措施,能一定程度上缓和或延缓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和有效需求不足,但是这些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和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并没有根本解决有效需求不足问题,经济危机依然以各种形式出现。也正因为如此,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都不可能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得到根本解决。所以,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为了在微观上实现劳动平等,在宏观上保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就成为必然。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国内一些学者提出,我国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不仅有理论依据,也有法律和制度的依据。建立、发展和壮大国有企业,即建立、发展和壮大全民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宪法》所赋予的。如果国有企业不断地退缩,即“国退民进”到达一定的临界条件,不仅在国民经济中无法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而且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也会丧失,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基本经济制度将不复存在,社会主义也将成为一句空话。只有发展壮大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国有企业,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要求和发展方向。
  二、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 如何把国有企业办成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给出为什么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的合理性解释时,实际上隐含一个前提条件,即国有企业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因而是公有制企业。于是,一些主张“国退民进”和反对“国进民退”的学者就指出,我国的国有企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是官办企业;官办企业存在着腐败、行政垄断和效率低下,应该退出和让位给私有企业。这里,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及其资产属于全民所有。但是,谁来代表全民履行所有权?由此,我国法律还明确规定,由政府代表全民行使所有权。从这个实际出发,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从“放权让利”到实行“承包租赁”、“拨改贷”、“厂长经理责任制”,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再到现在仍在进行的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所承担的社会职能,以及实行公司化改造,都是力图克服行政垄断、效率低下等问题,并且取得了成效。当前,国有企业的“政企不分”问题已经较好地得到了解决,国有企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充满活力的重要微观经济主体。因此,不能以国有企业容易办成官僚企业来否定国有企业建立、改革和发展的必要性。
  需要强调的是,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注意分开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使企业具有独立生产经营权的同时,又要避免出现一种相反的倾向,即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不到位、放松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和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2. 国有企业必然缺乏效率吗?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论证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的合理性时,包含着一个重要的理论逻辑,即在生产资料公有的条件下,杜绝了“按资分配”,人们只凭借劳动来获取收入,遵循“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原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正是按劳分配为主体的重要保证。但是,也有的学者认为,在生产资料公有的条件下,“按劳分配”并不会自动实现,并且会影响国有企业的效率问题。
  一些主张“国退民进”和反对“国进民退”的学者认为,国有企业比私有企业的效率低,因此它应该从所有领域和行业退出。这些学者给出的理由是,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的公有企业,存在着诸如产权不清晰、科层组织过多、代理链条过长、信息不对称和“搭便车”等现象。但是,人们如果把国有企业与股权分散的拥有多层分公司、子公司的大型私有跨国公司相比较,这些理由显然缺乏说服力。因为上述现象在私有跨国公司及其子公司都存在,它们能有效率经营,国有企业为什么就不能?还有些学者总是以“人是自私的经济人”作为分析问题的起点,认为人总是对“自己的”才关心,从而否定“公有的”国有企业。可是,照此逻辑,国民经济中只存在个人所有、个人经营的小业主式私有企业,任何两人以上所有的企业都存在“公有的”问题,更不要说股权分散的股份公司了。从实践上看,效率高的国有企业比比皆是,效率低的、破产倒闭的私有企业也并不少见。
  不管是对于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创新能力、所在行业、市场环境等,都是影响企业效率的因素。可以假定,如果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处在同样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具有同样资本规模、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从事相同行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都实现了分离,那么它们不会存在效率的差别。二者的主要差别在于是“按劳分配”还是“按资分配”的问题,以及利润归谁所有的问题。私有企业的利润仅仅归极少数私有企业主所有和支配,而国有企业的利润归全民所有。
  3. 国有企业在“与民争利”吗?
  有一种观点认为,国有企业不可以在竞争性领域存在,理由是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存在就是“与民争利”。事实上,在竞争性领域存在的国有企业,其利润可以用于全体人民,本身是为民谋利,而不是“与民争利”。2007年财政部、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作出规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应当按规定直接上交中央财政”,这保证了国有企业的利润用于全体人民。当然,同样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微观经济主体,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进退都取决于其自身的竞争力和效率,而不应把企业是公有或私有作为判断其能否进退的理由。中央文件也从来没有提出国有企业要从竞争性领域中完全退出。
  有人认为,国有企业效率高的原因是国有企业具有垄断利润,必须破除国有企业垄断。但笔者认为,对于自然垄断等行业,需要企业垄断经营才能达到规模经济的,国有企业垄断显然优于民营(私有)企业垄断。对于竞争型行业,如果民营(私有)企业可以通过竞争优势取得垄断地位,同样应该允许国有企业通过竞争优势取得垄断地位。所以,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国有企业不可以存在垄断,而在于国有企业是否能不断地提供高效率的管理、高质量的产品以及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我国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思路
  1. 把国有企业办成真正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全体人民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但是全体人民并不是都直接、具体参与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全体人民与国有企业经营者之间有着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全体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央政府(国资委)——国有企业经营者。目前需要进一步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中央政府关于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比如,中央政府要公布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的经营状况(或保值增值情况)和国有企业利润的增减、收缴和使用情况,接受全国人民的监督,并且每年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专项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就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质询和问责。地方国有企业根据属于不同地区人民所有和受益的情况(并不是全国人民所有和受益),可以改称为省有企业、市有企业、区有企业和县有企业,进一步完善省(或市、区、县)内人民与省(或市、区、县)有企业经营者之间的多层委托代理关系。另外,完善用于全民的国有企业利润的收缴和使用,与做大国有企业利润同样重要。
  2. 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
  全民的国有企业利润的增长,取决于国有资本的增长和国有企业效率的提升。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同样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国有企业,其效率的提高与大型私有企业效率提高的方法和手段相同,但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显著的不同之处是,国有企业员工同样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之一。虽然在市场经济的环境条件下,国有企业员工作为所有者并不直接参与利润的分享,但是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履行其作为所有者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员工个人和职代会在各级管理中的参与、决策和监督作用。这正是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相比的竞争优势所在。完善按劳分配的制度和机制是不断提高国有企业效率的保障。当然,有些主张“国退民进”的人认为,国有企业尤其是垄断行业国有企业员工的高工资挤占了应为全民所有和使用的国有企业利润。但这种现象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私有企业也同样存在,比如,私有企业的经理可以为自己增加福利来挤占企业的利润,因此将其作为反对“国进民退”的理由,显然不能成立。这种现象属于应该对国有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的问题。比如,可以规定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水平与私有企业员工的福利水平相当,可以随经营绩效升降;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水平可以参照社会平均工资和福利水平制定,同样可以随经营绩效升降。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王中保 来源:《红旗文稿》2010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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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 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 国进民退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国有企业改革 争论 国进民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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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俊翔 发表于 2010-9-6 15:46: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中国过去30年的成就,归根到底还是靠改革开放。未来中国能不能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强国,取决于是不是把市场化改革进行到底。
现在活得好的国有企业,基本靠垄断赚钱,但是它们的效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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