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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
wzwswswz 发表于 2010-9-23 20:23 那你应当把标题改为“权力私有导致公有财产名存实亡”更恰当。
kakadiedi 发表于 2010-9-23 20:37 wzwswswz 发表于 2010-9-23 20:23 那你应当把标题改为“权力私有导致公有财产名存实亡”更恰当。也不能这么说,这里的因果关系是这样的。因为财产公有剥夺了私人财产,使每一个个体失去维护自身权利的着力点,这些权利旁落到那些有支撑点的极个别人的手中,实质上使权力私有了,私有化的权利又使公有化的财产遭受损失。财产私有化以后,个体就有了具体维护财产的权益目标,又为财产增值保值添加了动力。各个活动的个体的相互作用,竞争和妥协就实现了权力的制衡,实现权力公有。
讲师
wzwswswz 发表于 2010-9-24 19:48 47# kakadiedi 我和你的观点并不完全相同。对于财产公有,我并不把它理解为一纸法律规定,而是理解为一个客观的经济事实。因此,我所理解的财产公有一定是人民真正享有对财产的支配权和受益权的财产公有,一定是与权力公有融合为一体的财产公有。 因此,要解决名以上公有实际上私有(少数权力垄断者的私有)的问题,核心就是要实现权力的真正公有。否则,公有财产私有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成了少数权力垄断者私分公有财产合法化的过程。
kakadiedi 发表于 2010-9-27 09:21 我建议你看看最近中央二台正在热播的《公司的力量》,其中讲了日本的崛起。讲了天皇的绝对权威到人民的财产不可侵犯的过程,并且伴随着的高速经济发展过程。实际上,封建主义实际上也是某种公有制的体现,一切的一切都是皇帝的,我们都是皇帝的子民,皇帝殷实了才有我们的。我们的社会主义理念实际上是一样的。 公有制的发展必然是封建社会的另一种翻版。你的权利公有制能停留在梦幻中,虚无缥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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