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编教材中关于无限回合讨价还价模型的论述似乎说不通。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消耗系数”的存在,使得其结论无法成立。
首先,由于0≤消耗系数≤1,无限回合讨价还价似乎是不可能的:当消耗系数=0时,第二回合就终止了;当消耗系数=1时,甲方根本没必要与乙方讨价还价,他绝对无需让步。当0<消耗系数<1时,经过有限回合后,得益必定为0,因此,无限回合的博弈不可能发生。
其次,无限回合博弈的均衡解说不通。教材上的解是甲方第一回合出价{10000/(1+d)}(d为消耗系数),乙方得益为{10000d/(1+d)}。就是当d=1时,甲乙平分,d=0时,甲方独得。但如前所述,应该是d=1时甲方独得,而d=0时,甲方得9999,乙方得1即可(如果乙方只要收益大于0即可,现实中肯定不会,没有一个敲诈者会满足于仅得1元钱的)。
看其他教材对此问题的研究似乎复杂得多,谢老师在此是否过于简化了?还是我的思路有问题?
祈望方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