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516999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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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弱者如何与强者博弈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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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999mt 发表于 2006-5-24 11:16: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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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弱胜强的例子也很多,请大家讨论以下弱者如何与强者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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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家讨论 以弱胜强 讨论 博弈 强者 弱者

沙发
sungmoo 发表于 2006-5-24 11:49:00

“最优反应函数”问题。

“强者”总有“弱点”,“弱者”也总有“强点”。

但凡“以弱胜强”,都是“弱者”抓住了“强者”的某些弱点(甚至是致命的),而强者却没有击中弱者的要害。说到底,还是“以强胜弱”。

“强”与“弱”只是表像的东西,它们不是“在所有方面都强”与“在所有方面都弱”的意思,而是“在有些方面强”与“在有些方面弱”的意思。(这些简直是废话,但可能有人常常忘记)

真正地“以弱对强”、“以卵击石”的做法,经济学与博弈论中是没有的。以“弱点”战胜“强点”,这句话本身就是矛盾的(否则如何称“强弱之分”呢),“强”与“弱”是如何定义的呢?

胜利,最终还是“以强胜弱”,不过是“弱者”以自己的“强点”战胜了强者的“弱点”而已。

藤椅
sungmoo 发表于 2006-5-24 12:02:00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战争如果可以“兵法”来概括,战争就不是战争了。概括战争的兵法也永远只是“辩证法”式的辞章(永远不会错,但没有具体方案。“有用性”与“局限性”我们不可能不兼有)。

如何“一劳永逸”地发现强者的“弱点”与弱者的“强点”,是任何“书”都不可能告诉的。

对抗中,常讲“实力”与“失误”,“实力”常以“强弱”区分,“失误”常以“多少”区分。其实,“实力”与“失误”又何尝不融于一体?实力“略胜一筹”也许就胜在“发现并利用对手失误”的能力。“没有看见对方的失误”、“看见对方失误却不知如何利用”本身也是一种“失误”,也是实力的表现。

板凳
临崖吹风 发表于 2006-5-24 19:21:00

2楼怎么说得这么强!不过,有说也等于没说呀,不利于指导实战。

既然经济学研究的是物质利益,楼主所说的强弱应该是指物力上的强弱吧。

项羽说:“有种的过来单挑”;刘邦说:“我宁斗智不斗力”。最后刘邦赢了。

物力上的弱只能靠智力上的强来解决了。尽量给对手制造信息不对称,就象股市里不断涌现的小道消息。如果连智力也不如对手,那就只好三十六计走为上了,退休吧。

只有管理不善的政府,没有胡作非为的国民。 国家资产的全民所有原则; 国家财政的全民分红原则; 国家领袖的纠错竞岗原则。

报纸
516999mt 发表于 2006-5-25 08:54:00

尺有所长,寸有所短,2楼,3楼的方法是以自己的强点战胜对手的弱点,这在事实上是有的,但是概率不大,在博弈学研究的内容中,都是理性人的前提下,这种概率更小。

三十六计,走为上打的过就打,打不过就跑,4楼的部分观点,是众多弱者采取的方法。

在众多弱者能够生存的当今世界,一定有弱者与强者博弈的更科学的方法,只是我们没有发现吧了。请大家继续发表观

[em06]

地板
sungmoo 发表于 2006-5-25 10:00:00
以下是引用临崖吹风在2006-5-24 19:21:00的发言:…有说也等于没说呀,不利于指导实战…

你这么说,我完全同意。“局限性”与“实用性”我们必须兼得。

“指导实战”如果有一般的原则,前人早已发现了,不用我们多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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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pershEN 发表于 2006-6-12 10:01:00
那么,利益集团之间如何博弈?

8
manager0124 发表于 2006-6-12 11:57:00

晚生不同意三楼的观点,我认为二楼的话十分有用,虽然是一些“废话”但生活中又有几人能把这些话运用自如能。再说了,二楼的观点是道理,是思维方式,只能自己去领悟其中的道理,这种道理捅穿了就没意思了,再说也不是说捅穿就捅得穿的。

王者之心,武者之勇; 胸若沧海,志若苍穹; 威慑天下,一统九州!

9
风飘落的日子 发表于 2006-6-19 19:36:00
我也同意2楼的说法,强弱只是相对而言的,一般所谓的强者只是自己的优势多一点,这些优势也是大家所关注的,他的弱点只是被强势所掩盖。不容易被发而已,所以在牛逼的人也有弱点,再弱的人也有自己的优势。所以所谓的弱者也可以战胜强者

10
fengshiyu 发表于 2006-6-20 13:49:00

本人认为:三楼和二楼说的意思差不多吧,辨证的强弱关系和只有具备独到的强的方面才可制胜,而不是非要冠与强弱者区分

无心整理任它黄,自吐霜中一段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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