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致富,首先必须搞清楚一点:穷人才是财富的源泉。世界上有钱人毕竟只占少数,穷人才是绝大多数。有钱人其实是依靠从绝大多数穷人(而不是富人)那里获得利益而积敛财富的。这里所说的“穷人”,一种是真正意义上的穷人,另一种是指包括有钱人在内的顾客。为什么把有钱人也包含在穷人之列呢?因为,买主之所以付钱购买,是因为他手头没有这种东西,没有想要的东西便是贫穷。
这个理论来源于犹太人。犹太人虽并非我们想像般个个腰缠万贯,而且从公元70年被逐出巴勒斯坦开始,长久过着失去自己家园、没有充分法律保护、几乎是一种颠沛流离的生活,但占世界人口约1%、占美国人口约2%的他们,却占据了《福布斯》400大富豪排行榜中将近20%的席位。犹太人与生俱来的经商哲学和理财观念不能不令人关注。
我们都知道,犹太民族普遍遵守这样一条原则“要想成为富人,首先要做的是布施”。仔细琢磨,其中的道理可并非一般人想像的那么简单:提供给他人帮助,自己的心胸就会极大地丰富和开阔。只有心胸开阔的人,大家才会喜欢他,愿意与他接近,也就是有了好的人缘。有了人缘,自然就会赢得许多商业机会。只有贪欲的人,是不可能做成大事的。
但众多穷人究竟如何能让少数犹太人致富呢?犹太人认为,如果一次就使穷人不得不支付巨额的费用,那他们手上的钱很快就会用光。因此,要尽量使穷人手头维持有钱,总能进行购物,即让他们手中的小额钱财周转起来,并只赚取占这些钱百分之几的微薄利润。这便是迈向开展大规模商业活动的第一步。由于顾客只需支付很少的钱,资本的周转因而得以顺畅,而庞大的顾客数量则使获得的利润呈几何级数增长。
“最好是在等量归还的条件下租给佃户作种子用的小麦,但不可借给他们食用。”——这是犹太商人们普遍严格遵从的古训。把小麦借给他们做播种之用,起码还有归还的希望。但是食用是单纯的消费行为,吃完了以后,别无他法只能再去借,这样很有可能会使借租者陷入更加贫困的境地。结果出租者的利益也将受到极大的危害,很可能会使借贷成为呆账。所以,犹太社会严厉禁止这种消费借贷,同时严禁收取消费借贷利息。
犹太人的精明之处还在于,他们有自己的原则和方法,帮助“穷人”摆脱困境,并进而使自己更富。
假如是一个鞋商,他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说,我这鞋店目前只在西边发展,这座城市的东面还没有一家分店。你就到东面去开分店吧,我借钱给你去租店铺,货我也先提供给你,等你卖掉了鞋,赚到了钱再连本带利还给我。你站住脚了(这应该没有问题,我会帮你站住脚),我就是你的长期供货商。这样,犹太人不但帮助了落难者自立,同时又扩大了自己的生意。
他们始终坚信:商海沉浮是世间常事,没有永远发展、永远繁荣的企业,要想在商海的惊涛骇浪中生存下来,必须搜集商业情报,才能获得商业机会和附加值;仔细观察市场缺什么,多余什么,顾客对什么不满;不断向顾客讨教;绝不马虎地对待合同,一定在合同书上写明自己的权利。
尤其在陷入商业不景气中,大多数人这时比较容易丧失商业嗅觉,很少思考,往往坐以待毙。而此时,犹太商人们不会,他们会及时地把目光转移到新的、更富有竞争力的商业项目上,不断寻找新的利润来源点,不到最后一刻永不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