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刚 发表于 2010-11-11 07:51量纲本身也是对物质性质的一种确立,水、木头都具有重量,其量纲都为克,说明它们都具有能够受地球引力的性质属性。但水与木头由于内在的元素构成不同,故,虽然两者在内在性质上也有差异,但这并不说明量纲不能表达物质的性质。
(特别是,不能仅从量纲的角度去理解量的性质)
(另外,再次提醒楼主吧:“量纲”与“单位”,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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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彭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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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欲学视角看今天之经济学——消费者均衡(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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