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写了一点,不过发错地方了,发到另外一个帖子里去了(马克思主义的隐含假设)。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劳动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统一,商品的两重性是由劳动的两重性决定的。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因此,价值的实体是劳动,是处于凝结状态的抽象劳动。商品的价值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还有量的规定性。作为质的规定性,商品的价值是由抽象劳动凝结而成的。作为量的规定性,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的交换,实际上是按照商品的价值量进行的(《资本论》第一卷)。即价值规律。而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并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商品的价格与价值相一致是偶然的,不一致却是经常发生的。这是因为,商品的价格虽然以价值为基础,但还受到供求等因素的影响,使其发生变动。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基础。马克思正是从劳动价值论出发,提出劳动划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从而指出剩余劳动是剩余价值的源泉。随着简单商品生产发展为竞争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转化为成本价格,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最终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生产价格是按照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规律修正了的价值,商品的生产价格在市场上表现出来的现象形态是竞争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后者围绕着前者波动。
不得不说,马克思的理论在逻辑上来说是很严密的。西方经济学者或者研读过马克思《资本论》的学者一般是不会从是供求决定价格还是劳动决定价格这个角度来批判马克思主义的。
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前面已有说明。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马歇尔的经济学说是以心理分析即效用为基础的,他甚至企图以货币对动机所带来的结果(即“动力”或“阻力”)来间接衡量动机,并认为这会使经济学成为精确的科学。但它没有说明,为什么人的动机可以用货币衡量。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马歇尔的均衡价格论属于不同层次的分析,如果不考虑马歇尔的主观效用论和节欲费用论,两者不存在相互否定的关系。马克思从来不否认商品的需求和供给会影响商品的市场价格,马克思所要研究的问题是市场价格形成的基础是什么,市场价格变化的决定性因素是什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揭示了市场价格形成的基础是价值,市场价格的变化最终取决于价值的变化。因此有人认为,马歇尔的均衡价格论是一种现象形态的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种事物实质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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