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本外币贷款。
按贷款币种可分为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和外币流动资金贷款。 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1. 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
2.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个月至一年(不含三个月,含一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
3.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
业务品种:
1.循环贷款:客户可在核定的贷款额度内,根据需要随时提款、循环使用的贷款。
2.整贷零偿贷款:客户可一次提款、分期偿还的贷款。
3.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由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以下统称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保证(含备用信用证)或由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担保外汇质押,由中国工商银行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4.外方股东担保项下贷款:指由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提供担保,由中国工商银行向该外商投资企业发放的本外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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