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老书上说,
企业生产的显成本是指厂商在生产要素市场上购买或租用他人所拥有的生产要素的实际支出.
但从机会成本来讲,这笔支出的总价格必须等于这些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将相同的生产要素使用在其他用途时所能得到的最高收入.否则这个企业就不能购买或租用到这些生产要素,并保持对它们的使用权.
请问为什么总价格必须等于这些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将相同的生产要素使用在其他用途时所能得到的最高收入?为什么不相等的话企业就不能购买或租用到这些生产要素,并保持对它们的使用权?
书上说隐成本也必须从机会成本的角度按照企业自有生产要素在其他用途中所能得到的最高收入来支付,否则,厂商会把自有生产要素转移出本企业,以获得更高报酬.
请问为什么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隐成本为什么一定要从机会成本角度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