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6-30 0:37:00的发言: 你将“实证”与“规范”并列,看来你的“实证”是positive的意思。不过,positive与empirical是不同的。而张三版主强调的是empirical。
如果你要说“再规范的东西,也得以建立在实证的基础上,否则就止步于猜想”,那我同样要说“再实证的东西,也得建立在规范的基础上,否则止步于瞎想”。(基于positive的意义)
批评某种理论割裂了positive与normal,或想以此角度批评某理论,本身就是一种伪批评。这首先是一种目的与手段不清晰不一致的批评。哪种理论可以完全摆脱positive或normal的成分?
如果你想以“指导实践”的意义来批评马克思的理论,则又是矢不中的。
首先,“指导实践”这种说法本身比“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更模糊。
其次,“指导实践”与“建立在实证的基础上”又有什么关系呢?positive陈述一定是empirical陈述吗?而normal陈述一定非empirical吗?如果某一positive陈述不具有empirical意义,你用其“指导实践”的方案是什么?这与用马克思的理论“指导实践”的方案有何种不同?“指导实践”的基础是否必须是positive陈述?
“人不吃饭会死的”,这是positive陈述,还是normal陈述?你用此来指导何种实践呢?其中的“人”与“死”是否“夹杂”了normal成分?关于何为“人”,何为“死”,是否可以摆脱某种价值判断?
物理学里,人们用对称性来提出各种守恒定律,认为自然界中许多量是守恒的,这算positive陈述,还算normal陈述?这些守恒定律又指导了何种实践?
你的“在这个意义上,某理论全无价值”这一判断,又算positive陈述还是normal陈述?
最后补一句:ideal与empirical相对,positive与normal相对。
多的我就不说了,我该洗洗睡了。只问一句:大哥!您真的明白“实证”和“规范”是什么吗??
我们说哪个理论、哪个观点是“实证”的,说的是这个理论观点在描述事物“是什么,怎么样”,而当我们说哪个理论、哪个观点是“规范”的,说的是这个理论观点在主张事物“该怎么样”,如果说实证是给出对现象的解释,要解决的是“实然”性问题,规范则是给出判断一组现象优劣的标准,要解决的是“应然”性问题。
把上面的东西弄懂以后,大哥,您来给我解释解释“再实证的东西,也得建立在规范的基础上,否则止步于瞎想”这句话吧,您该不是林彪FAN吧?用价值观指导客观事实么???这完全就是爆炸精神原子弹那一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