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王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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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论文] 2364.惩恶扬善与制度反腐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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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镇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1-29 07:03:26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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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4.惩恶扬善与制度反腐

2010.11.29

在我的一生中,至少有十七年是在与司法腐败的抗争中度过的。其成果,是和全国人民一道对惩恶扬善法律宗旨和制度反腐理论的提出。
过去,我国法律宗旨强调的是挽救为主、不枉不纵,存在严不足以惩恶、宽不足以扬善的问题。而反腐重在惩治个人,忽视了腐败发生的社会、法律、体制和制度原因,存在治标不治本的问题。所以,社会上流传“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而治标不治本的反腐,不过是把好人变成坏人,再把坏人一批批的送上断头台。
在私有制社会(包括公有制社会的初级阶段),人既是社会的人,又是私有的人,集公众利益和个人利益于一身。善,可以成为天使;恶,可以成为魔鬼。每个人都有善、恶,两个方面。所以,法律的宗旨应该是惩恶扬善。而我们现在的严有底、宽有度,使人一旦迈出了错误的一步,就难以悔过自新。只要不死,就疯狂下去。即便悔过、改过,也可能是牢底坐穿!
人生下来,是没有善恶的。善、恶之分,存在使然。所以,不能忽视犯罪产生的社会原因。消除这些原因,才能避免犯罪的发生。其中私有的历史条件难以改变,追求个人利益也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法律的责任是规范个人活动的空间和范围,维护公众的共同利益。而犯罪一旦发生,就要分析犯罪产生的原因,区分社会责任和个人责任,明确改进的措施和惩治的力度,避免犯罪再现、激励人们向善。
“贼偷方便”,所有的犯罪和腐败都与法律、体制、制度上的欠缺有关。财务人员每天都与金钱打交道,却未必犯罪;执法人员个个懂法,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同样会以权谋私、走上犯罪道路。所以,好的法律、体制和制度可以遏制腐败和犯罪,促使坏人变好;差的法律、体制和制度可以将好人变坏。只重视惩治,忽视法律、体制和制度建设,无异于把我们的人民和干部一批批的送上断头台!因为私有制的社会环境和趋权、趋利的社会氛围,就是腐败、犯罪的温床和染缸。
生活是最好的教师。从十七年抗争,到百月维权,我经历了一次人生的涅磐,也发现了我国法律、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的建议,和全国人民一道创立了惩恶扬善的法律宗旨和制度反腐的理论,实现了“我以我血荐轩辕”。
如今,百月维权已经以胜利告终,十七年抗争还在继续。我所能做的只是尽己之力,最后的结果还取决于我国司法和社会的进步。
惩恶扬善的法律宗旨和制度反腐的理论不过是历史发展留下的两个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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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惩恶扬善 治标不治本 全国人民 初级阶段 财务人员 制度 反腐 惩恶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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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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