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氏认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上,存在着货币商品及生产要素的供需全部均衡(英文GENERAL既有“一般”也有“全部”的含义,在此,应该理解成“全部”为妥)。而且他认定,建立在边际效用价值论之上的(他的理论)所解释的,现实市场也能够达到的,这一状态,是该市场的最优状态:这时候,消费者达到效用最大化,商品生产成本最低,生产要素达到充分就业,企业达到利润最大化。
2,我认为,纵使在瓦氏所强调的完全竞争的条件下,他的原义上的一般均衡也是不存在的,这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伟大发现。他的证明也是错误的,建立在逻辑前提和推理错误的基础上。他和马克思所犯的错误非常相似:在此我不再详谈。尽管有许多学者因证明瓦氏理论的存在获得了巨大的荣誉(如诺奖),也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3,如果瓦氏正确,则和凯恩斯的观点不相容:凯氏已经证明,完全竞争下的市场经济,不能达到充分就业。我认为凯氏的观点无懈可击。
4,我并不象那些非此即彼的人们断定的那样,认为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没有学术价值:我认为瓦氏的理论,有很高的启示价值,如果我们设定一个社会伦理观认可的“一般均衡”的标准,然后向这个方向努力,这不是很有经济研究价值的学术问题吗。比如说,凯恩斯,他以社会认可劳动力就业标准,作为“充分就业”的标准,然后研究这个社会的经济问题,就作出了非常大的学术成就。
存在资本利润的前提下,一般均衡必然无法实现------即便存在所谓的完全竞争、信息完全。
换言之,必然有产能、产品的相对过剩,从而必然有失业,进而无法充分就业------这也是马克思的观点。
进而来说,也不存在所谓社会整体意义上的效用、福利最大化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