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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院书记员的基本素质与要求 _法律专业论文

发布时间:2015-06-13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全文字数:3780

浅谈法院书记员的基本素质与要求

[摘 要] 书记员是法院必不可少的审判辅助人员,其工作关系到法院工作的效率、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形象。法院书记员的工作面广量大,琐碎又繁杂,涵盖了立案,审判直至执行等各个层面,法院书记员的工作贯穿整个审判流程,包括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结案及归档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可以说法院的每项审判工作都离不开书记员的参与,书记员的工作不可或缺。法院书记员应找准自身的定位,摆正自己的位置。书记员的工作在法院工作中有着特定的地位、作用和要求,所以书记员是否能正确的摆正自己的位置,也是立身做人的重要方面。做好速录训练也是法院书记员平日里的基本,法院书记员应该在学习中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中进一步取得学习的进步。

[关键词] 法院 书记员 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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