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2004年全国人大通过《行政许可法》。第十二.十三条规定,直接涉及经济宏观调控,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第五十九条规定,行政许可依法规受费应按公布法定项目和标准进行,所收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长期以来,中国证券发行上市资格需要经过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批,即所谓“过会”。最近,证监会副处级官员王小石出卖发审委委员名单案发,暴露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许可可能产生的弊端。 请根据微观经济学的原理,针对上述内容加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