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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_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4-11-08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一、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设置有研究生院高校的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25%,211工程高校的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10%; 4. 有学术论文发表、获得专利、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获奖者综合成绩排名可以适当放宽。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 完整、真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样式见附件一),本人签字的原件一式两份; 2. 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原件一份(样式见附件二); 3.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 4.提交加盖所在学院(或者学校)公章的本人排名证明原件一份;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6. (如果有)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7. (如果有)提交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他获奖的证明一份; 8.  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1份,正反面需复印在A4的同一页面上。   三、录取流程 1. 申请办法 申请者请到北航研究生招生主页查阅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有关表格,并于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晚18:00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达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邮编100191,或送到北航教学区4号楼201房间,请在信封封面上注明2014年研究生推免资料——学生本人所在学校及姓名。 2.考试办法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确定考试资格(复试费100元由学生自理)。 (2)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 3.考试时间 9月28日(初步决定)上午进行笔试,下午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北航材料学院网站。 4、考试内容 (1)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小时)按拟报的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考试科目见附件三。也可上材料学院主页查看。 (2)面试(满分:100分) 1)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 2)外语口语表达能力; 3)考生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 4)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 5)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5、录取办法 (1)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择优录取(笔试或面试只要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由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放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当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2)选择导师为双向选择制,导师可以选择学生,学生也可以选择导师; (3)拟录取的免试硕士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并在母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寄送北航研招办;没有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免试硕士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6)请恕所有资料概不退还。 附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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