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关于人的有限理性与制度必要性的逻辑关系的讨论
2024.3.13
上世界经济史关于财产制度史的一个专题课,我先给学生介绍了制度经济学的4共个假设:①人有私心,②人的理性有限,③人的行为的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④资源稀缺性;然后让大家就为什么人的理性有限就必须依赖制度来规范人的行为---二者的逻辑因果是什么?下面就在同学们课堂讨论的基础上做一个扩展性的小结。
首先,对文章的关键概念界定一下。理性意味着最优、全息、均衡等;制度,即规范人和人的行为关系的成文或不成文、正式或非正式的群体共识或规矩;理性有限,即人不能全知全能(起码脑容量总有限、工作记忆的“内存”有限)、不能始终如一地按既定的算计(如同用于优化决策的软件一样算计得失)去行动、不能做得最好。
其次,从多视角有机逻辑地论证:有限理性必然导致人类的有效合作必须依赖制度。
第一,制度的知识性,能指导有限理性的人更合理行动。人们在生产生活以及与自然的相处历史进程中,人虽然理性有限,但是仍知道吸取失败教训、总结成功经验---这样形成的知识被固化、广化到制度上就让我们减少重蹈覆辙并迅速推广有用做法。从知识学的视角,制度实际上就是历史经验教训的沉淀。
第二,人的理性的有限程度差异说明,需要有一种专业的事交专业人士干或激励个体理性成长的制度来促进社会整体理性的提升。例如,在人类文明史的初期,在那种内容多为隐性知识、且私授身教、秘诀知识产权官方保护成本奇高等学习条件下,一般都有子承父业且职业身份世袭的制度,这个制度就当时来说更有利于促进知识传授与创新、甚至促进社群的分工协作,提升各专业领域的理性水平。再例如,大多数人可能都很短视从而对长远利益重视不够(这也是理性有限的表现),所以,对少数人的先见之明不理解(所谓有时候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上),这样就需要制度设计成权力与理性匹配的样子(如中国古语“劳心者治人”、如柏拉图的哲人王统治的《理想王国》如中国的科举取士、如如今的票选领导等)。从亚当斯密的分工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原理看,制度就是实现人和人的有效分工高效合作的保障。
第三,有限理性的大脑偏爱简洁稳定的环境、而制度就是要明晰主要生产生活因素的相互关系。人的力量来自合作,而合作的规则如果很混乱或太复杂就往往让人或无所依存或束手束脚,因为有限理性的大脑更合适在简洁稳定的环境下做行动决策,而制度抓住人群合作的主要变量做出界定(如宪法的基本准则),这样人们就能在稳定可预期、简洁可衡量的人际关系中有效地开展生产生活活动。
从信息论视角看,制度就是一种将复杂社会简洁化的信息处理机制---例如期货市场就是让大家进行远期合同的买卖场所、而这种机制就让货物的价格得到有效发现、甚至无需考虑参与者是否懂行(而在期货市场之前,一笔大宗现货买卖就需要当时的买卖人花费巨大人力物力去收集信息甚至还要请业内资深人士来调研咨询乃至管理,有了期货市场大宗交易的现货交易成本与风险大大下降)。
第四,让有限理性的人去创新需要制度性激励。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所以新知识的获取需要探索,而探索新知识往往有一定的失败风险,所以,制度就要对敢于探索新知的人给予风险补偿并奖励(如专利制度如风险投资制度);反之,毫无建树、从不创新的人则应该分担创新失败的风险---因为这些人迟早会分享到创新成功的好处。从风险管理视角看,好的制度就是一种公平正义的风险共担机制。以此,好的制度还能通过完善创新风险分担与创新收益回报的机制鼓励制度创新---即对旧的不合时宜的制度实现低成本高收益的扬弃。
第五,制度的量裁空间规定有利于预防人的非理性行为泛滥成灾。例如,对刑事犯罪的判决,有时候会因为法官的“同情心”而轻判犯罪,这样导致法官的判例助长某类犯罪,于是,刑法条例规定一个最少刑期。例如,交通规则对酒驾的处罚较严重,即使会对酒量好的人可能是“从重从严”了,但对于预防酗酒开车的非理性行为就是一个很好的预防机制。从对治人性本恶(盲目无知就是首恶)的哲学视角,制度就是对人性之恶的克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