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盼铁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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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读程恩富先生…… “四、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有感.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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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8-4-17 23:16:2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


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坚持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它依据政治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强调初级社会主义由于生产力相对不发达,由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权制度,因而必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种生产要素凭借产权的贡献参与分配这一基本分配制度……


   


           唯一感到遗憾的是仍站在企图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为主的角度来论述和阐释“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摘自主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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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


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



     在马克思那里,对社会主义的确有对个人消费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科学预测,但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中国的社会主义还远未发展、进入到可以和能够对个人消费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就是说,离马克思所预测的能够对个人消费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在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要紧的、要做的,不是把按劳分配(或者叫什么按劳分配为主)强加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头上”,而是要采取有效举措逐步提高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所得的占比,逐步增加劳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的权重,为未来最终过渡到完全实行按劳分配构筑基础、开辟通道。     

       党的17大提出、18大重申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重大决策,为未来最终过渡到完全实行按劳分配构筑基础开辟了通道。    这条“通道”,是为他日至千里而日积跬步的基本途径,实施这一重大决策的关键在于通过对旧的初次分配方式、制度的变革、创新,为之“落地生根”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按劳分配,急不得——不能也不该急于求成,不能也不该拔苗助长。须知一口吃不出胖子,一锹掘不出井来。


         按劳分配,等不来——不能也不该无所作为,必须每天挖山不止,必须不断积跬步。

         按劳分配、共同富裕,都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目标。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路上”,我们不能干什么和能干些什么?

          有些人不顾中国的社会主义还远未发展、进入到可以和能够对个人消费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离马克思所预测的能够对个人消费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的事实,总在说要坚持按劳分配(或者说坚持按劳分配为主),总想在我们的分配中实践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在这里,我想借习近平同志在谈关于共同富裕时的一段话来劝劝这些人:

       “当然,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摘引自2016年05月10日07:0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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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8-4-18 16:44:3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积小胜为大胜  积跬步以至千里


     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还远未发展、进入到可以和能够对个人消费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离马克思所预测的能够对个人消费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见毛泽东选集:第2卷 p633.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摘引自2016年05月10日07:0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党的17大提出、18大重申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重大决策,是为他日至千里而日积跬步的基本途径,实施这一重大决策的关键在对旧的初次分配方式、制度实施变革、创新。


        在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要紧的、要做的,不是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头上”,而是要采取有效举措逐步提高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所得的占比,逐步增加劳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的权重,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以至千里,为未来最终过渡到完全实行按劳分配构筑基础、开辟通道。要紧的、要做的,是通过对旧的初次分配方式、制度的变革、创新,尽快为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一重大决策的“落地生根”创建、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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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8-4-19 11:47:0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8-4-17 23:16
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
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 ...
与传统的、亲资本、远劳动、只能富资穷劳的“资本主体型”相比,“劳动主体型”的提法很有新意,有利于分配从“以资为本”向“以劳为本”转换。
程恩富先生应该也算是泰斗级别的学者了吧?能有这种新提法很值得点赞!希望其对“劳动主体型”的论证、阐释能更进一步——摆脱受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头上”的局限,在探索、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分配方式、制度方面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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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8-4-19 18:48:4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希望其对“劳动主体型”的论证、阐释能更进一步——摆脱受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头上”的局限,在探索、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分配方式、制度方面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资本主体型”那就是按资分配;“劳动主体型”,仍是按劳分配!并不新鲜,员工不会劳的少,反而分配的多--------这是违反经济法则的。
朋友你好! <img src="static/image/smiley/comcom/3.gif" class="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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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8-6-22 13:11:4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幻想、主张在分配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者),共同的“毛病”


——不事实求是,不从实际出发,总以为能超越阶段、总想着去“做超越阶段的事情”.




      四、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     “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的提法,既符合党和国家关于随着经济的发展,必须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战略决策和广大劳动者凭劳动、靠勤劳真能致富的愿望,也颇具新意。
    感到遗憾的是仍站在企图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为主的角度来论述和阐释“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 ——见[学科前沿] 读程恩富先生…… “四、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有感. [推广有奖]https://bbs.pinggu.org/thread-4700655-1-1.html

      中国已经是社会主义国家,这不假,因为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总归已经是社会主义。殊不知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还远不是马克思所预测的、在分配实践中可以和能够实行按劳分配(当然也就无所谓为不为主)的社会主义,是离在分配实践中可以和能够实行按劳分配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的社会主义。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摘自《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实行的分配方式的科学预测,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在分配上必须坚持和追求的发展方向、原则。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若干历史阶段之一,是离在分配实践中可以和能够实行按劳分配(无所谓为不为主)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的历史阶段。


       幻想、主张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者),共同的“毛病”——不事实求是,不从实际出发,总以为能超越阶段、总想着去“做超越阶段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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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1-11-2 14:27:3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在分配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是人类社会分配史上的历史性变革,具体实施,则需要有一整套从法律到规章,从实施办法到具体细则等相应的“游戏规则”,否则的话就只能停留在原则、口号。
       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要把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建设、发展成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有很长的成长之路要走。
       脱离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硬要去做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事,后果是很严重的,也是有深刻教训的。
       虽然“学术”界想在分配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和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的“理想很丰满”,但不得不说,它是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的主张。


        程先生关于实行“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的提法,相对于现实中“资本主体型的分配原则”而言,看似有些新意。
      现实中“资本主体型分配原则”,即资本要素独占收益(剩余价值)的分配原则(等量资本获取等额收益的“按资分配”——“资本”剥削“劳动”“游戏规则”)。
      相对有新意的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则可以视为:收益(剩余价值)不再由资本要素独占的分配原则(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逐步提高劳动所得的劳资共享收益)的分配原则。遗憾的是程先生的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其实并没有这个新意。


       因而,程先生关于实行“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的提法虽然貌似有些新意, 但其实并没有摆脱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局限,没有跳出把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阶段“头上” 的臼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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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2-8-17 15:32:5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阶段的初次分配的收益分配方式.


      资分配——资本主义社会(以资为本的市场经济)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扣除”之后,初次分配中等量资本获取等量收益(剩余价值、利润)的收益分配方式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初次分配方式。  走社会主义道路——共同富裕之路,绝不可长期因袭的初次分配方式。
      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社会(以劳为本的非市场经济)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扣除”之后,初次分配中,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收益(没有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方式。必须提醒的是: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阶段,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离以劳为本的非市场经济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的历史阶段,处于并将长期处于还不能在初次分配中实行按劳分配(无论为不为主)的历史阶段。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变以资为本的市场经济向以劳为本的非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扣除”之后,初次分配中,劳资共享收益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步提高劳动(要素)所得占比直至全部归劳动(要素)享有,逐步削减资本(要素)所得直至最终消除资本(要素)所得收益分配方式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新的收益分配论,填补了马克思主义由按资分配向按劳分配过渡的历史阶段的理论空缺,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艰辛探索取得的成果。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新的收益分配方式,亟待应用于初次分配实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阶段的初次分配相适应的收益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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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2-8-19 12:39:3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2-8-17 15:32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阶段的初次分配的收益分配方式.
...
        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社会(以劳为本的非市场经济)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扣除”之后,初次分配中,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收益的收益分配方式。

       必须提醒的是:
      必须走出企图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阶段“头上”的误区。


     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阶段,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离以劳为本的非市场经济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的历史阶段,处于并将长期处于还不能在初次分配中实行按劳分配(无论为不为主)的历史阶段。


     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阶段。个特定的历史阶段中,该做的、能做的,不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头上”,而是在初次分配中实行劳资共享收益——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式,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逐步降低资本(要素)所得占比的同时,逐步提高初劳动(要素)所得的占比。通过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以至千里,为最终过渡到实行按劳分配构筑基础、开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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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2-8-20 14:31: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eijy 发表于 2022-8-20 10:13
哈哈哈哈哈,按劳分配是恐怖分子列宁的胡说八道!

谁来主持分配?分配什么东西?造火车、 ...
        盼铁成钢认为:    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社会(以劳为本的非市场经济)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扣除”之后,初次分配中,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收益的收益分配方式。

    既然您的回复是冲着盼铁成钢来的,那么盼铁成钢也就回复您几句吧:



         “ 哈哈哈哈哈,按劳分配是恐怖分子列宁的胡说八道!”——您尽管“哈哈”,在这里,盼铁成钢明确将它视为“初次分配中,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收益的收益分配方式。”   盼铁成钢的这一观点,您可以视而不见,也可以进行批评,但无须斥之为“恐怖分子”的“列宁的胡说八道”,因为这一观点并不关人家什么事。


      “谁来主持分配?分配什么东西?造火车、汽车、飞机的企业,如何对员工分配?”——对未来的分配,您很担心吗?依我只见,这很好办,到那时(待到以劳为本的非市场经济历史条件下时),盼铁成钢建议由您来主持分配可好?既然由您来主持,那么分配什么东西还不就由您说了算?造什么的企业如何对员工分配不也就照您的指示办了?不过这里还真有一个难题:到那时,盼铁成钢、还有您,只怕是都早已经作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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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2-9-13 10:53:5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22-8-19 12:39
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社会(以劳为本的非市场经济)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扣除”之后,初次分配中 ...

                                   也谈初次分配的三种不同收益分配方式.




       按资分配——资本主义社会(以资为本的市场经济)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扣除”之后,初次分配中,(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所揭示的)资本(要素)独占收益——(当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仍在因袭着的、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资本剥削劳动的)等量资本获取等量收益(剩余价值、利润)的收益分配方式。



      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社会(以劳为本、非市场经济,即建立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消亡基础之上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扣除”之后,初次分配中,劳动(要素)独占收益——(并非当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就可以且能够实行的)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收益[已经消灭了剥削、资本(要素)不再参与收益分配]的收益分配方式。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变以资为本的市场经济向以劳为本的非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扣除”之后,初次分配中,劳资共享收益,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步消灭剥削——逐步提高劳动(要素)所得占比直至全部归劳动(要素)所得,逐步削减资本(要素)所得直至最终消除资本(要素)所得的收益分配方式。


       剥削,分配不公且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历史现象。消灭剥削,是一个历史过程,一个只能逐步消灭的历史过程。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不搞两极分化的共同富裕之路,必须创建与自身所处历史阶段相适应的、能逐步消灭剥削的初次分配收益分配方式。

        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阶段,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离以劳为本的非市场经济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的历史阶段,处于并将长期处于还不能在初次分配中实行按劳分配(因而也无所谓为不为主)的历史阶段。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变以资为本的市场经济向以劳为本的非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扣除”之后,初次分配中,劳资共享收益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步提高劳动(要素)所得占比直至全部归劳动(要素)享有,逐步削减资本(要素)所得直至最终消除资本(要素)所得的收益分配方式。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新的收益分配论,从理论上填补了初次分配中的收益分配方式由按资分配向按劳分配过渡的空白,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艰辛探索取得的成果。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新的、逐步消灭剥削的收益分配方式,亟待应用于初次分配实践、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阶段的初次分配相适应的收益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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