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7-1-26 12:58
什么人持什么立场,跟立场从何而来,完全是两码事,你懂不懂呀?
再说,天赋的观念是针对世俗专制统 ...
“一个人的研究对象,从而这个对象作为条件,决定作为结果的立场而不是相反”,这是什么鸟语啊,我看你的中文表述根本不及格,不过在故作高深而已。否则,一个人不能用通俗的现代汉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只说明他的思维极其混乱。
你这个人是看不懂概括的。
一个商人,当他把钞票放贷出去,过一段时间后,那个借款人如果归还给他比放贷时候更多的钞票,这个商人就只会认为这是时间给了他更多的钞票。这也是庞巴维克的观点,就是时间生息论。因为研究对象是自己的口袋。
但是如果这个商人象孟克列钦一样进行研究,那么他就发现,如果钞票本身不经过从作为商品的一般价值标志到具体价值的商品再回到一般价值标志的货币,那么钞票作为货币本身根本生不出利息来。这就有了流通领域创造财富的的重商主义观点。他的对象是整个社会的交换。
一个人要想发现利息的本质,那么他必须更深入地研究利息。
货币不是单纯地进行自身的增殖而是要进行增值,那么单纯地增加货币的数量本身丝毫不会得到更多财富,因为仅仅生产货币本身不是生产财富。要增加财富,从而使得货币增值,那么必须进行生产劳动。于是有了威廉·配第的劳动土地之为财富之母,劳动之为财富之父。他的对象是劳动。
然而,仅仅土地本身不创造剩余,劳动加诸其上使得土地的产出有了相对的剩余物。重农学派认识到劳动对于土地的纯产品作用。从而认为农业是唯一生产纯产品和提供剩余的产业。他们的对象是产业部门。
当亚当斯密研究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时,他终于意识到如果没有分工等更有效率的劳动方式,那么实际上剩余物就不可能逐步递次地更快增加,因此生产部门是财富的真正来源。李嘉图把这种财富抽象为价值,从而把一切价值的来源统一到了劳动。他们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劳动。
到了马克思,对利息才有了真正科学的认识,利息只能是利润的派生形式,如果货币化的资本不能在生产过程中榨取到剩余价值,那么通过借贷市场筹集到的作为资本的货币就不可能进行增值。因此,货币的增值形式是M——W——M',而利息只是M'中的一部分。并且,借贷资本一定是从生产领域中退出的闲赋资本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形式而已。他的研究对象是整个社会的生产——流通过程。
不同的研究对象一定得出不同的结论,而对对象研究的广度、高度和深度决定了研究者不同的立场。只有当研究能达到马克思那样的程度,才可能认识到,利息不仅是利润的扣除形式,而且是借贷资本家作为资本一般形式的人格与产业资本家作为价值增值形式的人格的对立。这种分化和对立是借贷的基础,而借贷是以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为条件的。
当货币作为资本是私有的,那么要将其转化为生产资料,就必须通过所有者这个障碍。这个障碍绝对不肯随便将货币让渡给使用者,而是索取回报的。所以“索取”用在这里是比“获取”这种轻描淡写的词更为恰当的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