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才天 发表于 2018-1-8 09:23
你的这个假设不适于社会商品生产交换,以及货币资本与商品流通的结算规则.
企业购买设备如是借贷100万¥ ...
在价值的形成上,不会因为原材料你是买来的还是自己生产的就有所不同。如果木柴是你买来的,那么别人生产的木柴的价值同样会成为你生产的馒头价值的一部分,不然,你就不会买木柴,而只会自己去砍木柴了。
有无新增价值与所有权无关。产品生产出来如果超过了耗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那就是有了新增价值,不会因为这个新增价值实现的货币还没有分给你就不是新增价值。
同理,企业借贷购买生产资料,这里发生的只是债务问题,而不是价值有无新增的问题。企业消耗生产资料生产出的产品的价值如果只是等于生产资料的价值,那么发生的依然仅仅是价值形式的变化——原有的价值形式消失了,转化为新的价值形式,整个社会、包括企业依然没有形成任何的新增价值。
你的问题最根本的还在于分不清价值形式的变化与新增价值的区别,前者属于形式问题,后者属于量的问题。你以为形式变化就是量的新增,完全就是驴唇不对马嘴。
价值转移也是以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的形成和社会必要的耗费为前提的,离开了这两个前提,当然就不会有价值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