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物之生存、动变、发展、消亡,都有其内在自具的逻辑。研究事物的动变逻辑的哲学,称为动变逻辑学。动变逻辑学与中国传统哲学中关于“道”(特别是“天之道”)的研究有着许多的相通之处,下面以《道德经•第一章》为例进行说明。
从动变逻辑学的角度看,“道”就是事物动变的趋向与过程,既包括动变的现实趋向与过程,也包括动变的可能趋向与过程。
事物动变自具自行的道,可称为“天之道”,亦可称为“天因”。人对道的认知、把握、表达,可称为“所知之道”,亦可称为“人因”。从哲学的角度看,“天人因合方为理”,即只有人对道的认知、把握、表达与道自身相符合、相一致时,才有所谓的“理”,《道德经》将其称为“可道”。在“理”或者“可道”之外,还有两种情形:一是合乎“天之道”但不合乎人对道的认知,《道德经》将其称为“恒道”或者“常道”;二是不合乎“天之道”但合乎人对道的认知(这意味着人对道的认知已出现了一定的错误或说偏差)。
事物在“无”“有”之间的异同与转化,是动变逻辑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道德经》所谓的“众妙之门”。
从动变逻辑学的角度看,《道德经•第一章》可翻译如下:
1、“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动变的趋向和过程,是可以被认知、把握的;但一般被认知、把握的“道”,只是其“可道”的部分(动变的现实趋向与过程),而非其“恒道”(动变的可能趋向与过程);
2、“名,可名也,非恒名也。”——对“道”的认知、把握、表达,是可以被认识、命名的;但一般被认识、命名的,是其“可名”的部分(即“人因”与“天因”相符合、相一致的部分),而非其“恒名”(“人因”达致与“天因”完全符合、一致的状态);
3、“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无”命名的是诸事物始生(以及始生之前)的过程及样态,“有”命名的是诸事物自生自实自动自变(和互生互实互动互变)的过程及样态。
4、“故恒无欲【“欲”似为赘字】也,以观其眇(妙);恒有欲【同前】也,以观其所噭(徼)。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有(又)玄,众眇(妙)之门。”——所以,要经常观察、体认事物“无”的过程及样态,以认识、把握事物生灭变化的奥妙;也要经常观察、体认事物“有”的过程及样态,以认知、把握事物存续与动变的界线、端倪。“无”与“有”同为“道”的组成部分,是在用不同的名称来表达同一内容与过程。事物在“无”“有”之间的异同与转化,说起来可谓“玄之又玄”,实际上乃是所有事物生灭变化的奥妙所在。